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7〕77号),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经单位自查、集中审查和法制审核,形成了《台前县政府无证明事项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清单》、《台前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取消的证明清单》、《台前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保留的证明清单》、《台前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再要求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清单》。此文件为2017年文件,相关政策未改变,至今仍在延用。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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