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我县“一次办妥”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营造优质高效的政服服务环境,出台了《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的通知》(台政办〔2018〕14号)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固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规范办事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时节、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按照社保民生、不动产交易登记、商事登记、投资项目等类别,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中、后台审批窗口、统一出证窗口。此文件为2018年文件,相关政策未改变,至今仍在延用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