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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序号:18076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1-06-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乡镇下放县级行使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县级下放到乡镇的行政权力事项共86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0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职权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具体情况详见《台前县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目录》(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单位责任

县级下放权力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监督工作,确保乡镇规范承接、有序运行,各乡镇政府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下放权力事项,依照《台前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下放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试行期限设为两年,对不适宜乡镇履行的职权予以收回,对其它有利于便民服务工作的权限进一步下放,做到“实时动态管理”“放减统筹”。

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有关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要在广泛听取乡镇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县政府审核。各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承担。


附件:台前县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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