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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坝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的公示

序号:18101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1-06-09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2、行政部门:吴坝镇人民政府。

3、行政部门地址:台前县吴坝镇晋城村

4、电话: 0393—2600002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申请部门:台前县人民法院

3、地址:台前县新区纬七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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