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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碧桂园无法开票问题
来信时间: 2024-8-15 18:54:00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是咱台前县碧桂园二期的一名业主,碧桂园交房一年多了,我向开发商索要房屋全款发票,被告知无法开具,因开发商和我县住建局有相关纠纷,我只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想要发票进行产权证办理,但是现在因为住建局和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我们无法享受正当的权益和事情进行,我想说这是开发商和住建局的相关问题,不能够牵连到业主个人头上,跟业主无关业主是无辜的,我交了钱,买了房,我要全款发票,这是我的正当权益,不管是因为什么都不能够不给我开发票吧,,我很着急办理产权证,我恳求尊敬的县领导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让我拿到发票,办理产权证。谢谢领导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9-12 14:53:20
回复内容:

孙绪卫同志,你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台前县住建局高度重视,针对你反映的碧桂园二期项目开发商不予开具购房发票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因碧桂园二期项目开发商与住建局存在纠纷,导致开发商不予开局购房发票”问题部分属实。
   1.县住建局与开发商不存在纠纷;
   2.碧桂园二期项目开发商存在不及时开具购房发票的行为;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有履行开具购房发票的义务;按照职能分工,县税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发票开具和纳税行为。您反映的开发商不开发票的问题主要由税务部门管理,住建局配合监管、协调。
   目前,已督促开发商加快购房发票手续办理。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由税务部门负责,责令开发商尽快完成开票手续。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发票开具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单位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认可。
   五、办理单位: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2211315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