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租房水费不合理
来信时间: 2025-4-15 17:04:00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入住在县羽绒园区公租房的一名租户,物业费是正常缴纳的,因为该园区水表设施均在室外,今年初由于天气较冷(自然原因)我园区部分租户水表均冻坏,而非人为损坏,为了保证正常用水,冻坏水表的租户均主动承担40元更换水表。时间脉络为:2月9日告知水表冻坏,2月9日-13日园区处于停水状态(微信群信息为证),根据物业收据及微信记录显示,2月10日-12日水表读数在停水状态下增长六十余立方米,12日更换新水表。目前物业要求缴纳在停水状态下增长的六十余立方米水费,请问,合理吗???我拒绝承担这部分费用。我的诉求就是按照我所更换的新水表的计数计费。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4-17 17:14:51
回复内容:

羽绒园区公租房租户同志,你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台前县城市管理局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水表》问题属实部分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一)该小区为总表供水小区,该用户反映的水表冻坏后,用户承担水表费用和小区内更换水表的情况台前县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并不知情。
   (二)用户反映的2月9日-13日园区处于停水状态,该操作台前县城区供水有限公司也并不知情。
   (三)水费问题还请该业主找物业进行沟通,总表管理小区台前县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只针对一块总表进行收费,不参与户内水费收取。
    (四)该问题已告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物业承诺会积极处理该问题。
   三:办理单位:台前县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18439381810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