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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商考察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7-05-22
浏览量:17410

为了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我县教育加快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台前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100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2017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面向社会进行招商。现将招商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县应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有2.9万人左右,政府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800元)的补助。

二、合作模式

我县将采取中央厨房供餐模式,合作公司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合作公司需在我县投资建设大型食品加工厂,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供餐需要建立相应规模的食品生产车间及中心配送站,同时配齐所需内部设施。

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小学没有餐厅,合作公司需在全县所有应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按照国家学生餐厅建设标准建设或改造用餐餐厅,建设资金由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三、考察目的

有针对性了解有关公司供餐运作模式及公司实力,为下一步政府采购制定具体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考察对象要求

报名餐饮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必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台前围含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无任何不良记录的企业;要求公司注册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必须为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前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

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信誉有关的证明、单位介绍信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是委托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至少应具备两个固定的学校(或集体)餐饮服务点,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联系人:张振领    咨询电话:13939351883


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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