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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7〕56号关于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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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豫发〔2016〕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在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濮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研究制定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分析、组织协调、妥善解决我县协调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加强与省、市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扩大县三方委员会在全社会的影响。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李志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汪长海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侯召芳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庆源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金军 县工商联主席

成 员:段瑞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愿璞 县总工会民主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旸 县工商联副主席

县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段瑞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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