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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7〕73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10-05
浏览量:8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台前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7日


台前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为保障和提高全县人民的体质健康水平,建设体育强县,实现台前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五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切实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全局眼光、国家战略、民生大计的高度,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台前崛起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7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1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总人口2.5‰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配备更加齐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台前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成为“健康台前”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名片。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宣传体育项目的文化内涵和育人功能。让人们了解体育不仅在强身健体,而且在人格完善、意志培养、精神培育等方面的综合育人功能。充分认识体育在人们成长进步中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使人人树立崇尚体育、热爱体育、终身体育的理念,使体育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自觉追求。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丰富社会市场供给

各级政府要积极履行全民健身基础性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保证广大群众能够就近健身的权益。

要依据《河南省“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形势,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二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结合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制定各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县二级全民健身中心体系。大力促进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升级换代。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和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保障补偿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通过相关体育消费的平民化,实现体育的生活化。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加强对全民健身供给侧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从人民群众健身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就近就便建设和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地要面向全民健身主战场,除维修维护时间外,都要努力延长对社会开放的时间,积极承担全民健身活动任务,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场地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设施安全美观、耐用实用。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大力引导、鼓励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专业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变,推动其向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过程中,切实做好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其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加强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力争80%以上的城市街道、7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形成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发展形态。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领袖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和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引领体育生活

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优质品牌,实施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的“三个一”精品带动工程。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进一步扩大社区运动会、农民篮球赛、职工篮球赛、羽毛球比赛等全民健身品牌在全市的影响力。提升元旦长跑健身活动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创新开展全县银行业、通信业以及央企的体育交流展示活动,大力支持其他具有濮阳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力和鲜明台前风格的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群。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鼓励商业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各乡(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支持各乡(镇)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改革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举办县(区)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赛事等重大赛事的契机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使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全民健身项目竞相发展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排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全县至少建成1块标准足球场地,充分利用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积极推进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发展,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积极推广排球运动,利用市、县举办运动会的契机,实施群众排球运动的推广发展计划。

优化全市全民健身项目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各乡(镇)积极发展适合不同人群,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全民健身特色项目,推进各类全民健身项目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户外、游泳、球类、健身操、广场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发展航空航天、航海模型等科技体育项目,把科技体育与校园体育相结合,力争每个中小学都有科技体育传统项目。建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建筑模型、无线电测向和定向等项目训练基地,积极承办科技体育相关赛事。培育羽毛球、摩托车、极限、轮滑、冰雪、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扶持推广体现台前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武术、太极、健身气功、空竹、秧歌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六)大力发展重点人群体育,引领全民健身整体发展

着重发展青少年体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作为学校教育和全民健身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办好“华光”、“晨光”、“曙光”系列体育活动和“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优先推进校园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和体操等七大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发展。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使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和习惯,力争青少年体质全面止跌回升,并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

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积极应对二胎时代,大力倡导亲子运动,发展家庭体育。加大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七)构建指导服务网络,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各级体育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1万以上,取得职业资格人数达到500人以上。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100人,大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依托各级体育部门、相关高校、体育运动学校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体育社会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健全县(区)二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使80%以上的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积极引导相关高校、体育运动学校、运动队,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的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强化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普及科学健身指导和健身教育。

(八)推进行业融合,实现全民健身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顺应对接“一带一路”总体发展战略,配合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交通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实现全民健身与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协同规划,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旅游、餐饮、广告、文化、卫生、教育、会展、服装、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健康台前,幸福凤台”建设。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发展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高新产业对传统体育产业的升级改造,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积极培育、完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刺激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让全民健身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九)拓展全民健身交流空间,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放在全市和全省的范围来观察、比较和研究、布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拓展全民健身理论、智库、社团、项目、人才、设备等国内、国际交流空间,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依托有影响力的省内、国内交流组织和平台,搭建全民健身国内交流平台,加强省内、国内互动交流。传播和推广全民健身发展过程中的台前理念、台前故事、台前人物、台前标准、台前产品,发出台前声音,提升影响力。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传播台前传统文化、提升台前形象、增强台前软实力方面的独特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协同联动的大群体格局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营造大群体格局,推动全市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扩展县二级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县成立由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夯实大群体格局。

构建综合性协同性的应对机制,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智库主要做好辅助政府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民主决策和咨询服务以及在顶层设计和创造性落实工作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

按照立体研究需求、全面统筹、科学布局的原则,重点强化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围绕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推行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化、条目化,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全市、市直各局委和现有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

(二)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制订、修订法律法规中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立法内容,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制定《台前县全民健身工作表彰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台前县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配套保障法规,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不低于70%。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改变转移支付资金方式,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经费投入。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

(四)完善全民健身评价和激励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濮阳市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扩大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的范围,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

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示范社区,进行重点表彰,以带动各乡(镇)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乡(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出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鼓励各乡(镇)依托特色资源,继续创建体育特色县、体育生活化乡镇和小康体育示范村。继续推进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建设,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建立多渠道、法制化的全民健身长效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搭建符合市情、国情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宽激励对象和范围。设立全民健身奖励,树立全民健身的杰出榜样,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台前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出台《台前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调动社会组织、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模式。广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做好城乡居民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在全县各乡镇中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测试结果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配备先进的体质检测设备,坚持开展体质测试公益服务,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立全县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和服务资源库,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经常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的及时分析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的监管效率。研究制定并推广符合我县国民健身需求的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

(六)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

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制作网络软件和健身APP、制作全民健身数字地图等多种方式,集成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场地预订等服务,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

推动全民健身文化进入台前的大文化系统,传承台前独特的以民俗体育文化为龙头的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奠定文化传播体系根基。把具有代表性的乒乓球、太极拳等鲜明台前标记的体育文化推广出去,促进全民健身开展。

(七)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

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与文化、卫生、医疗、综治等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相衔接,促进各类人才培养的渠道畅通。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防护师专业水平提升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计划在台前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台前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乡级以上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本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

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本计划的情况,本级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重点任务、相关指标数据的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保障性政策法规。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体育组织、赛事活动、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发展。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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