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政文〔2017〕76号关于台地2017-B-02号、台地2017-A-03号、台地2017-B-04号、台地2017-C-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7-10-16
浏览量:8000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台地2017-B-02号 台地2017-A-03号 台地2017-B-04号 台地2017-C-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的请示》(台国土资〔2017〕17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方案,请你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程序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公开网上挂牌出让。

此复。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


 

2017年10月11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

经县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席会会议(〔2017〕3号)研究决定,拟对台地2017-B-02号地块、台地2017-A-03号地块、台地2017-B-04号地块、台地2017-C-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网上挂牌出让方案如下:

一、台地2017-B-02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东至长财路、南至绿景路、西至中兴大道、北至幸福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61162.16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4-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35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59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三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台地2017-A-03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东至长财路、南至幸福路、西至中兴大道、北至纬六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4648.99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0.8-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3345万元,竞买保证金1004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三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台地2017-B-04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东至经五路、南至纬四路、西至白岭沟、北至S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4373.95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4-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4823万元,竞买保证金1447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三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台地2017-C-08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配件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492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二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56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