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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7〕92号关于同意成立台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

来源:县政府办2017-12-12
浏览量:7781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成立台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台财字〔2017〕6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局成立台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关于该公司成立及运行,请你局按照工商登记、国资管理等要求,依程序办理。

此复。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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