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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2017〕115号台前县环境保护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7-09-12
浏览量:6587
李宗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切实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采取多项措施加以整治。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供暖。至8月份,95台承压锅炉、46台非承压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完成了123台燃煤茶浴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拆除任务。二是加快解决燃煤散烧。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散煤治理和清洁能源“双替代”目标任务,抓紧实施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清洁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目前已完成并下发实施方案,县仓储供应中心已完成选址并已动工建设,各乡镇配送网点选址工作基本完成。至8月底,取缔7家劣质散煤和禁燃区散煤销售点,禁止购销和使用劣质商品煤。三是彻底解决“散乱污”企业。各乡镇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绘制作战图,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关停、取缔、整改。目前,408家“小散乱污”企业全部拆除取缔整改到位。四是狠抓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扬尘“六个100%”,对全县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实行挂图作战,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884辆,完成总任务的93.4%;查处违法渣土车辆,严控二手车转入,凡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外地二手车一律不得转入落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黄标车和其他高污染(冒黑烟)车辆限行、城区全面禁行工作。五是严格工业污染源排放。一是开展涉气企业检查专项行动。环保、工信部门把监管任务落实到人,每个月至少随机检查2次,重点检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数据记录和错峰限时限产生产执行情况。二是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控臭氧污染。加强对20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的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全面供应符合国五车用汽柴油。

下步工作中,县环保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转换,加大对涉气涉水企业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加强与各乡镇及公安、城管、供电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请您继续对我县环保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为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新贡献。


 

台前县环保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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