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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7〕5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医疗结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09-15
浏览量:57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5日

台前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逐步健全和完善台前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医疗卫生设施,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满足全县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全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供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河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濮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和《濮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台前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社会发展和人口状况


台前县域总面积454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即城关镇、侯庙镇、后方乡、清水河乡、马楼镇、孙口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372个村民委员会。2015年底,全县户籍人口为41.95万人,常住人口为32.24万人。

2015年生产总值完成91.8亿元,同比增长1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亿元,增长14.7%。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2元,比上年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34元,增长14.9%。

第二节 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1.36‰,死亡率6.12‰,人口增长方式呈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态势。近几年,台前县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均居全国中等以上水平。2016年全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4.6岁。2010年—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从11.54/10万下降到4.87/10万,婴儿死亡率从6.46‰下降到1.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9.70‰下降到3.38‰。

第三节 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2013年台前县两周患病率和慢性病患病率(15岁以上人口)分别为23.4%和32.79%,均低于全国的24.10%和33.10%;城乡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2.5%,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为14.7%;年住院率为8.4%,应住院未住院的比例为18.40%。

第四节 医疗保障水平

我县已经建立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主,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2015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9.99%,全县城镇职工参保率97%。

第五节  医疗资源现况

截止2015年底,全县现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民营医院2个(新区医院、民康中医医院),卫生监督所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434、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5个。全县床位数1354张,全县每千人口床位数4.2张。全县执业(助理)医师641人,每千人口数1.99人,注册护士599人,每千人口数1.86人,医院收入与支出中,公立医院总收入与总支出分别为10216.3万元、10388.1万元,非公立医院总收入与总支出分别为2061.1万元、1905.2万元。

2015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CT为4台,MRI为2台。

第六节 存在的问题 

台前县当前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已基本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但整体布局、建设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短缺

高职称人员缺乏。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1.99人、1.86人。基层医疗源配置尚未到位,高学历、高技术人才缺乏,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不足”现象仍然严重,外转率较高的状况没有改变。

二、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

医疗机构以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专科医疗体系不健全。儿科、精神科、肿瘤、心血管、口腔、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资源短缺。社会办医院一级医院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欠规范问题仍较突出,个别趋利性较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三、医疗资源利用不均衡

县级医院的病床使用率为79.44%,乡镇卫生院的病床使用率分别为74.5 %。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不足,病人流向不合理,分级诊疗制度亟待完善。

四、部分医院建设标准不达标

县级医院床均占地面积、建设标准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近年来,县医院先后在原址扩建,使床均用地面积越来越小,不符合医院运营的客观规律,也不利于医院自身的长远发展,造成医院周边交通拥堵,住院环境、工作环境日益恶化。

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医疗需求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坚持系统整合与均衡发展

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促进均衡发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五、坚持中西医并重

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中医和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到2020年,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导向,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现有的医疗资源优化调整,使台前县医疗资源有序发展。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2020年将台前县建成以县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到2020年,台前县医疗机构规划床位181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03张。医院1270张,每千常住人口2.03张,其中,公立医院960张,每千常住人口1.87张,社会办医院310张,每千常住人口1.5张;基层医疗机构540张,每千常住人口1.5张。详见表1。

表1  2020年台前县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类  别

2015年

床位千人口

2020年设置标准千人口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20

5.03

其中:县办医院

1.64

1.87

其它办医院

0.13

0.16

社会办医院

1.35

1.5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1.08

1.50

 

根据本规划资源配置的总目标,参照全国水平,结合台前县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居民健康需求变化,采用需要法测算出台前县的床位数。详见表2。

表2  2020年台前县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地  区

2015年

2020年设置标准

增加

床位数

千人口

床位数

千人口

台前县

1354

4.20

1810

5.03

456

第三章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划

第一节 医 院

结合台前县总体布局规划、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状况,依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疾病谱等因素,分类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详见表3。


表3  2020年台前县各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地  区

公立医院

社会办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台前县

596

960

110

310

630

540

一、公立医院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过快增长,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原则上以迁建、改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布局为主,新增床位重点向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中医、康复、老年病等领域倾斜。详见表4。

表4  2020年台前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规划

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2015年

床位数

(张)

2020年

床位

(张)

备注

台前县人民医院

综合

二级

450

650

扩建

台前县中医医院

中医

二级

110

200

提升为

二级

台前县妇幼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幼

专科

二级

36

110

提升为

二级

(一)综合医院

适度调整现有综合性医院布局,严格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以500张左右为宜,对于超出床位数标准的应予以适度压缩或转为康复、养老、护理病床。我县现有二级综合医院1个。规划期内台前县至少设置1个公立二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扩建台前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床位增至650张。

(二)中医医院

我县现有中医医院1个。2015年中医医院床位数为110张,2020年规划床位达到200张。

将台前县中医医院提升为二级中医医院,实现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的目标。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县人民医院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专科医院

1.妇女儿童专科

我县现有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1个,规划期内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应当予以合并,组建成立台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新建将其提升为二级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的36张增加到110张。

加强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学科能力建设,满足全面实施二胎政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传染病专科

规划期内县人民医院设置符合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

3.精神病专科

规划期内,县人民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4.肿瘤专科

规划期内加强肿瘤防治体系的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加强肿瘤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提高诊治能力和技术水平。

5.康复专科

规划期间根据本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大力推动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中间型医疗机构的发展。

二、社会办医院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资源稀缺的医疗机构,包括以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为主的医疗机构。提升现有社会办医院规模,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详见附件5。

2015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总数为110张,2020年规划床位数310张,新增床位重点向妇儿、产科、康复、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一)综合医院

我县现有社会办一级综合医院2个。规划期间,县城区将县卫校门诊部扩建为以康复专业为主的一级综合医院,在规划床位数内,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以康复、护理、老年病、慢病等诊病为主的一级医疗机构。

(二)中医医院

我县现有社会办中医医院1个。为一级医院,规划期间,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在规划床位内,根据实际需求,适宜增加一所一级中医医疗机构。

第二节 基层医疗机构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按照县城社区规划,适时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2015年台前县乡镇卫生院9个,覆盖台前县全部乡镇,规划期间,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

规划期间,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一体化村卫生室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在完成一体化村卫生室或集体办村卫生室设置后,根据需要,行政村可增设个人办卫生所。

三、其它

门诊部、个体诊所根据需要做到合理布局。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所。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

第四章 卫生人力配置

第一节 医疗机构人员配置

2020年台前县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1062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5人;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24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46人。医护比1:1.17。城乡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数应达到2-3人。原则上每千常住人口配置1-1.2名乡村医生,统筹分配,确保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卫生计生管理员,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二节  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经济、社会、人口、患者就医流向、现有人力资源及2020年床位资源指标,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有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制定出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详见表5。

表5  台前县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

地区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千人口注册护士

总  数

千人口

总  数

千人口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台前县

641

1062

1.99

2.95

599

1247

1.86

3.46

第五章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配置。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

按照《河南省乙类大型设备配置标准》,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设备阳性率等,测算2020年台前县全县CT可配置3-4台,MRI可配置2-3台。

第六章 医疗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到2020年建设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2个,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0个。重点加强儿科、产科、精神卫生、传染病、口腔临床医学、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


第七章 保障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机构的设置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在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二、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明确政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费用。保障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加大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新建城区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优化资源调整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科、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积极、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

四、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

加强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目标,逐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拓宽民主评议渠道,加强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确定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建立规划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评价、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建立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超过12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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