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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来源:县政府办2019-01-15
浏览量:7843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养老金待遇,诚实守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各类人员,且自主创业时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

贷款对象:在法定年龄内,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未享受养老金待遇。自主创业是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申请方式:在营业执照所在地的人社所或一站式服务中心。

贷款额度: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贷款最高10万,合伙经营、组织就业贷款最高50万,小微企业贷款最高200万。‚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贷款最高30万,合伙经营、组织就业贷款最高80万,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

贷款优惠政策:贴息贷款三年内财政全额贴息。非贴息贷款利率低。

担保方式:反担保主要有符合条件的反担保人、有效抵质押的土地(房产)。

发放贷款方式和办理时限:经办银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人:辛玲

联系电话:0393-8631151

13619869978

台前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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