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聚集区,长丰路西侧,兴工路北侧;
总投资:6966万元(人民币);
工程内容:项目位于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预留用地内,设计处理规模1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污水→粗格栅渠→提升泵站→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改良A2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活性砂滤池→催化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炭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双膜片压滤机→干泥外运。主要构筑物建有A2O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絮凝沉淀池、活性砂滤池、二次提升泵站、生物活性炭滤池、臭氧发生间等;主要设备有污水泵、搅拌机、搅拌器、曝气设备、刮泥机、鼓风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联系人:李继祥 联系电话:15939325308
电子邮箱:15939325308@163.com 通讯地址: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60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03889575
电子邮箱:302982104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接受委托后7日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主要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送审——专家技术评估——报告修改——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及公众参与意见;
(2)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论述清洁生产水平;
(3)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给出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对您周围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会起到积极作用?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在该处建设?
4、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2018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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