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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8〕11号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8-04-20
浏览量:108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不动产登记联办发﹝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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