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橡胶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橡胶项目拟选址位于台前县侯庙镇刘庄村北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橡胶项目拟选址位于台前县侯庙镇刘庄村北侧,项目占地4.8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年加工废旧橡胶3万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名称: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橡胶项目
建设地点:台前县侯庙镇刘庄村北侧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6639386799
通讯地址:台前县侯庙镇刘庄村北侧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93-7737337
电子邮箱:1476261220@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参与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开始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台前县利达橡胶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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