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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8〕37号关于同意台前县城管局负责实施集中供热项目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8-06-06
浏览量:7454
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负责实施集中供热项目的请示》(台城管〔2018〕1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负责我县集中供热项目企业选择、特许经营权管理等有关事宜。

此复。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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