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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审计局关于张兆朱同志 任侯庙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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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公告)

2018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中共台前县委组织部委托,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日至7月12日对张兆朱同志任侯庙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张兆朱同志任职期间,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侯庙镇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完成目标管理工作,并荣获“全市五好乡镇党委”等荣誉称号。三是强化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重要项目的建设和审批程序,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但也存在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列支非预算单位信息化建设费用、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良”。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28360.00元

(二)列支非预算单位信息化建设费用600000.00元

(三)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699194.00元

(四)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38520.00元

(五)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225546.15元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2810040.23元

三、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侯庙镇人民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整改情况

侯庙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召集有关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截至目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侯庙镇人民政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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