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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8〕1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8-05-18
浏览量:758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4日

台前县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申请,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的改革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重点领域求突破,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县、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移动客户端用户数突破5万,实现五个100%: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便民服务事项行政村100%全覆盖,全县统一部署、统一功能架构的重要应用系统100%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一次办妥”清单事项100%完成,县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县政务云迁移。

9月底前,县级投资项目审批、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公安便民、办税事项六个领域“一次办妥”清单事项全部完成。

(三)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的角度出发,制定“一次办妥”改革举措和工作流程。

2.分步实施。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因事制宜,分期分批制定“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并对外发布实施。

3.惠企便民。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改革宗旨,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变服务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网上互联互通。

4.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台前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确保“一次办妥”改革纵向到底、落地生根。

(四)实施范围

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承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服务事项的企业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清单,并明确支撑“一次办妥”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分批梳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一批。7月20日前,全面梳理并公布投资项目审批、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公安便民、办税事项六个领域“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9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建立“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和群众、企业需求,及时补充、完善并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二)优化“一次办妥”办事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任务,重新梳理再造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新型政务服务,推出更多“一次办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事项所属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流程优化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三)推进数据共享。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照《濮阳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濮政办〔2018〕34号)要求, 7月底前,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数据共享需求,完成22个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工作; 8月10日前,实现涉及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交通等领域政务数据共享; 8月20日前,建成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信息库,完成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 9月底前,与市同步实现统一功能架构的重要应用系统100%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县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县政务云迁移。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单位)

(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深度覆盖。电子政务外网深度覆盖县、乡(镇)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业务终端,做到100%接入。县、乡(镇)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实现县、乡(镇)审批服务事项100%在线办理,开通网上“预约、预审”功能,凡是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六)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村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全城通办、异地可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七)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八)建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整合全县各单位服务热线,实行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实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务服务网“96500”客服电话对接,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做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九)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改造升级,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信用信息关联核验。

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十)推动在线监管。完成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性债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时联网审计、涉企保证金等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

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重点领域

(一)投资项目审批。梳理规范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缩短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推进“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完善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落实项目代码制度,把24位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各部门依据代码实行在线并联审批,实现全县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管”。项目审批(核准)、用地预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1/2以内。在满足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力争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全过程审批时间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等有关单位)

(二)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注册登记与备案、后置许可的衔接,畅通办事渠道,开展网上预约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实现证照全流程在线办理。深化“三十五证合一、三十八证联办”改革,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集中发证”工作模式,推进证照联办。对“三十五证合一、三十八证联办”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调整。提供数字证书发放服务,降低创业成本。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有关单位)

(三)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建立联合办理机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窗出证。精简整合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一份清单对外、一套材料留存,内部共享使用。设立统一咨询预审窗口,对办事群众开展批前辅导。实现抵押、注销、登记“1小时办结”,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5个工作日办结”。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类事项与不动产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站办结”。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税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

(四)社会保障。针对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独生子女补贴、社会救助等民生事项,推行“一窗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8月15日前,实现主要社保民生服务事项“一次办妥”。8月底前,实现20项业务“一卡办”(身份证或社保卡)、“零跑腿”。利用劳动保障所、村便民服务站,实现社保民生服务就近办理。

完成时限:9月底前。(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地税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

(五)公安便民。在出入境证照办理服务场所配备登记、拍照、签注等自助设备,6月1日起,全面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一次办妥”。8月20日前,将居民身份证信息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80%的公安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妥”,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事项“零跑腿”。6月底前,下放交通违法处理等行政处罚到基层派出所,全县9个基层派出所全部设立交管警务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六)办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梳理明确办税事项“一次办妥”清单,实现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办理等事项时,在资料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实现211项办税事项“一次办妥”。开展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实行“窗口互办、对面办公、一人一机两系统”工作模式。加快发展自助办税和网上办税,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

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台前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同志为成员,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委编办负责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优化,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一次办妥”改革工作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报制度,确保“一次办妥”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征集群众和企业对“一次办妥”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依托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漏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将“一次办妥”改革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将“一次办妥”改革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贯穿改革全过程,细化台账和考核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一次办妥”改革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督查意见通知书,限期挂账整改;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县“一次办妥”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一次办妥”动员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次办妥”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台前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台前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俊海(县长)

副组长:李志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张鲁海(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葛瑞峰(县政协副主席、县环保局局长)

范中生(县公安局局长)

侯召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山寅(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顾朝磊(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汪玉光(县委编办主任)

刘元林(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薛加勇(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厚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 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延勤(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来艳(县工信科技委主任)

王金春(县商务局局长)

赵兴波(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赵明启(县教体局局长)

高绍青(县审计局局长)

王学军(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李红梅(县司法局局长)

韩凤霞(县民政局局长)

丁敬运(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姜维(县国税局局长)

李 军(县地税局局长)

张玉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振武(县农牧局局长)

张海涛(县林业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薛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洪霞(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吕玮洁(县委编办副主任)、刘合广(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巧荣(县工信科技委副主任科员)任办公室副主任。顾朝磊负责具体事务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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