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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台前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备案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8-08-31
浏览量:7570
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现将《台前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呈报,请予审查备案。


   2018年8月31日


台前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资金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到2018年底,实现11000贫困人口脱贫,42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

三、资金来源

对下达我县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市县两级安排的扶贫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结合2017年我县统筹整合资金情况,2018年计划整合资金71075.19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34969万元,省级资金19644.95万元,市级资金6242.01万元,县级资金10219.23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71075.19万元,共安排135个项目。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73个,资金38987.59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48个,资金28075.66万元;公共服务类项目14个,资金4011.94万元。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18年计划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38987.59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3058.35万元、省级资金13081.24万元、市级资金2188万元、县级资金660万元。

1.整村推进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新建道路108公里、生产桥52座、卫生室20所、广场49640平方米、村室24处、安装8米高杆太阳能路灯176盏、挑臂太阳能路灯592盏;涉及清水河乡蒋庄村、西李村,马楼镇葛集村、前赵村等43个村46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6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237万元、省级资金1725万元、市级资金16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5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43个贫困村10367户群众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美化亮化、出行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2.交通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新建道路178公里,安装交通安全标识牌,新建金堤河大桥一座;涉及夹河乡八里庙村、侯庙镇张楼村等九个乡镇72个村8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1253.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70万元、省级资金3583.2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72个贫困村12159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新建硬化渠7.64公里、机井75眼、地埋管道27.72千米等;涉及夹河乡林楼、林坝、贺洼、姚邵、南宋5个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9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5万元、省级资金28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25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15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林楼、林坝、贺洼、姚邵、南宋5个村的田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户种植成本,增加群众收入,惠及群众1329户。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安全饮水

(1)建设任务:计划建设8个乡镇119个贫困村管网升级改造,改造入户32358户,新打水源井9眼,配水质化验设备7套,除氟设备2套,消毒设备2套,新建供水厂仓库88平米等建设内容;涉及8个乡镇119个贫困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905.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05.95万元、省级资金12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4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25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25日完工,2018年11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8个乡镇119个贫困村村民饮用安全的自来水供应问题。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农田水利机井项目

(1)建设任务:清水河乡清北12眼、蒋庄12眼、西李5眼、王庄7眼、西郭7眼、尖堌堆12眼;马楼镇闫五斗6眼、前李楼5眼、梁路口12眼、孙文赞5眼、闫霍5眼、遵化庄5眼、前韩胡同10眼、葛集14眼、后赵村10眼;后方乡中孙6眼、东王坊10眼、纸王16眼;夹河乡姚邵12眼、崔许6眼、董桥8眼、张庄6眼、八里庙6眼;打渔陈镇尹那里2眼、岳鲁20眼、枣梨河6眼;孙口镇代那里8眼;城关镇老庄8眼、王楼10眼;侯庙镇北金庄15眼,董楼北10眼;吴坝镇石桥6眼、大洪口1眼、马庄1眼、周庄8眼、柿子园1眼,共计293眼,涉及36个村。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9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5万元、省级资金69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惠及36个贫困村8615户5437人,改善农田灌溉条件。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6.粮食生产田间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城关镇、马楼镇27个村2个项目,主要建设生产道路、机井、生产桥涵等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800万元。

(3)时间进度:城关镇项目440万元,已于2017年9月10日完成招标,2017年9月18日开工建设;马楼镇项目1360万元,计划2018年7月12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覆盖27个村1095户,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7.打渔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配套机井60眼、硬化渠13634米、电力台区8座、铺设地埋线13302米、新修道路11788米等设施,涉及打渔陈镇尹那里、枣梨河、马铁炉等10个村3个项目。

(2)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2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市级资金3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覆盖尹那里、枣梨河、马铁炉、后田楼、南丁庄、邢仝等10个村,惠及农户2235户8133人(其中贫困户323户、1089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夹河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新建道路2万平方米,雨污排水管道1500米等,涉及林楼、林坝等8个村2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7万元、省级资金35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涉及8个村2261户8052人,通过安装路灯,修建排水管网,新建文化广场等惠民项目,切实改善夹河乡安置区群众(包括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居环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9.清水河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新建道路铺装、绿化、亮化、文化休闲娱乐等设施,涉及清东1个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省级资金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20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安装路灯35盏,新建文化广场3处,墙体美化48000平方米,受益群众38000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丰富群众业余生活。

责任单位:清水河乡

10.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道路2350平方米、路灯12盏、绿化2000平方米、美化6400平方米等,涉及吴坝镇堤头村1个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万元、省级资金4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达到“三化一通”,即绿化、美化、亮化、路通,逐步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使全村86户村民早日实现脱贫奔小康。

责任单位:县民宗委

11.省派第一书记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清水河乡清东村、马楼镇马楼村、打渔陈镇梁庙村、城关镇王楼村4个乡镇4个村6个项目。清水河乡清东村改善村容村貌和发展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马楼镇马楼村新建c25砼12CM厚7140平方米;打渔陈镇梁庙村安装高杆6米太阳能40WLED路灯100盏、修复道路2500平方米(C25砼18CM,12%灰土15CM);城关镇王楼村新建扶贫车间1处,规格长48米、宽12米、高4.6米。

(2)资金安排:省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 解决4个乡镇4个村1237户村民出行难问题,发展村级集体产业,增加村民收人。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改造新建农村危房户1687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使用整合资金381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11.4万元、省级资金500万元、县级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解决农村贫困人口1687户住房安全问题,惠及贫困人口4554人。

责任单位:住建局

13.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该项目计划新建道路55000平方米、村室14处、卫生室11处、文化广场31800平方米、路灯377盏、生产桥5座、机井121眼;涉及清水河乡清东村、张际阳村,马楼镇黄那里、三义村等9个乡镇50个村。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20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721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8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覆盖全县50个村3910户贫困户13668人。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4.侯庙镇污水处理建设及管网配套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建设污水管网5000米(规格2*80)、污水处理设备等;涉及侯庙镇大李、侯庙村等12个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8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8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0日完工,2018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侯庙镇兰赵、侯庙、大李等12个村,惠及贫困户204户655人。

责任单位:侯庙镇

15.打渔陈镇、后方乡高标准农田建设

(1)建设任务:计划建设配套机井、桥涵、硬化渠、硬化道路等。涉及后方乡后张、前张和打渔陈镇刘子渔、杨胡等17个村项目。

(2)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8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0日完工,2018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涉及17个村,惠及农户4033户16063人(其中贫困户636户2475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6.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建设文化墙、文化长廊、广场硬化、管网建设和美化绿化等五个乡镇7个村项目。

(2)计划使用省级资金9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10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22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涉及晋城、马三里、于楼等五个乡镇7个村,进行乡村整治,美化环境,方便群众。

责任单位:县农办

17.生态公厕建设

(1)建设任务:每个乡镇建设2个公共厕所,共18个。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36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16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18年计划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28075.6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1410.65万元、省级资金6500万元、市级资金3665.01万元、县级资金6500万元。

1.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安装40个村级光伏电站,装机总量6.82兆瓦。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5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40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增加集体收人,带动40个贫困村992户贫困群众致富,每户每年受益3000元,受益五年,到期后再调整受益贫困户。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种植、养殖、加工等16个项目;涉及清水河乡、马楼镇、后方乡、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8个乡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095.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2619户贫困群众致富,每户每年受益1500元,受益年限为五年,到期后再进行贫困户受益调整。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

3.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对贫困户进行贴息,为贫困户提供创业发展风险担保服务。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42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县级资金1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带动贫困户3310户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解决贫困群众创业资金、贷款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4.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126个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村50万元,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形成实物汽轮机设备和主厂房车间、钢结构、干料棚钢结构、循环冷却塔等固定资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6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17万元、市级资金380万元、县级资金3703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 :带动126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形成实物汽轮机设备和主厂房车间、钢结构、干料棚钢结构、循环冷却塔等固定资产,产权归属126个贫困村村集体,增加村民收入,带动贫困户发展。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5.电商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电商扶贫培训、电商扶贫物流补贴、农产品网销品牌建设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55.4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30日开始实施,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免费培训贫困户,进行物流补贴(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每单补贴2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

6.乡村旅游项目

(1)建设任务:对夹河乡姜庄村旅游园区基础设施、亲子教育园地。涉及夹河乡姜庄村1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始实施,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该项目产权属于村集体,受益本村村民带动周边村民发展经济,惠及贫困户273户1216人。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夹河乡

7.发展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厂房、设备购置、苗圃花卉种植、光伏农业、蔬菜大棚、畜牧养殖等设施农业项目。涉及夹河乡于楼、顾庄、崔许、张庄、张安、万桥、前夹河;孙口镇刘桥;后方乡武口、中孙、后张;清水河乡清东、北葛;侯庙镇许集、西孙口;马楼镇大寺张、三义;打渔陈镇枣包楼;吴坝镇朱庄、石桥、柿子园村8个乡镇20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4236.3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始实施,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发展村集体经济,产权归属镇政府和相关村。带动周边村民发展经济,惠及4268户7605人受益,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8.深度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1)建设任务:在四合村、前付楼村、董楼北村、西李村、王庄村、南王庄村、太平庄村、西郭庄村、吴楼村、闫霍村、孙文赞村、梁路口村、王潭村、王相吴村、前李楼村、闫五斗村、马那里村、遵化庄村、中孙村、大洪口村、石桥村、侯庄村、沈屯村、柿子园村、南张庄村、董桥村、于楼村、八里庙村、戴那里村、王黑村、前王楼村、老庄村32个深度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村100万元,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形成实物资产锅炉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2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0万元,市级资金17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始实施,2018年12月10日完工。

(4)绩效目标:带动32个深度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形成实物资产锅炉设备,产权属于各深贫村。项目实施后带动村民发展致富,惠及贫困户1588户5631人。

9.养驴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建设城关镇、清水河乡、侯庙镇养驴场,建设驴舍、干料库、精料库、干草棚、粪污处理设施及办公用房等设施。涉及解庄、宋庄、张楼等村,实施3个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29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产业归属镇政府,采取租赁、寄养、贫困户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养驴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助推台前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城关镇、清水河乡、侯庙镇

10.贫困户自主创业

(1)建设任务:主要是对自主创业贫困户进行奖补。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29.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对37户自主创业贫困户户给予政策补助,鼓励贫困户自立更生,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11.农产品初加工

(1)建设任务:建组装冷库15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02.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1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25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涉及后方乡元官村,城关镇赵楼村,打渔陈镇周庄、张庙村、沙楼村,夹河乡张广村、前张庄村共7个村的专业合作社,惠及社员200余人,带动贫困人口68人。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三)公共服务类

2018年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投资4011.94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63.71万元、市级资金389万元、县级资金3059.23万元。

1.在校生教育生活保障

(1)建设任务:计划对9个乡镇10000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10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20日开始实施,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对全县约10000名贫困学生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和基本药物及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1)建设任务:为农村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统一配备1个爱心保健箱,2018年覆盖到所有农村贫困家庭。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20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18年4月10日完工,2018年4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惠及全县43131贫困人口,解决贫困人口身体健康问题,预防常见病痛,提高身体素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医疗保障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贫困户医保缴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261.7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全县3116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五保困难群众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金,每人每年100元;2018年33603人,每人每年100元;为43131名贫困人口补助医保资金,每人每年30元;医疗费用报销后再进行补贴,做到病有所治。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

4.无户籍贫困户鉴定

(1)建设任务:为70名贫困户免费提供亲子鉴定服务。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5.8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惠及贫困人口70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雨露计划

(1)建设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短期技能培训40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实用技术培训165人,资助学生750人。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6.生态护林员岗位补贴

(1)建设任务:为200户扶贫生态护林员发放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32.7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解决200户困难群众收入问题,提高脱贫致富质量。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7.安装网络项目

(1)建设任务:为3539户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对所有贫困村安装无线网络。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63.7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8年12月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惠及贫困户3539户,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责任单位:县有线电视台

8.农业保险项目

(1)建设任务:2018年秋季农作物、冬小麦参保费;带贫蔬菜大棚、养驴厂等设施农业参保费。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23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把贫困村贫困户农作物、设施农业纳入农业保险范围。

责任单位:中原农险

9.贫困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1)建设任务:主要为残疾户进行盲道、扶手通道等简易施工,或购买助听器、轮椅、门铃等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资金443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覆盖残疾户1578户5838人,解决残疾人实际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县残联

10.髋关节治疗

(1)建设任务:对贫困户患者进行髋关节疾病治疗,完成手术治疗13例。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1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惠及贫困人口13人。

责任单位:统战部

11.对口医疗支援

(1)建设任务: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1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安排6名县级医院业务骨干下派乡级卫生院对口支援。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12.贫困户人身保险

(1)建设任务: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丧葬保障、及意外保障进行投保。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资金13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8年12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承保每人5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疾病身故丧葬费500元,承保每人30000元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险和5000元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惠及贫困人口42277人。

责任单位:人保财险

五、部门分工

(一)扶贫部门、发改部门:依据脱贫攻坚规划,科学建设项目库。结合年度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年度实施项目,研究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实施项目需要及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对相关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收到主管部门支付意见后,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三)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立项目报账资金专账,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四)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责任单位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账资料。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1.项目储备(项目库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和本部门职能,谋划具体扶贫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与评审,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

2.整合资金

根据脱贫攻坚需要,按照统筹整合资金目录,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对于标注“可统筹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动态监控系统标识“是”的扶贫资金以及县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

3.资金对接

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安排进度,确保资金不滞留,按照整合资金使用范围,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接项目库,提出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将资金和项目一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

4.拨付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进一步管理好统筹整合资金,开设“台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零余额账户。整合资金在预算执行系统中到位后,县财政局即与扶贫动态监控系统中下达我县的上级扶贫资金进行核对。无误后,根据资金对接项目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应明细科目,将资金拨入整合资金账户中。

5.报账程序

整合资金的报账,按照《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规定,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报账申请,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所列报账资料清单审核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审批,项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到县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报账,项目资金由整合资金账户直接划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个人补助类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项目主管单位建立专账,做好账务处理,归档整理好项目有关资料。

七、监管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二)加强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三)严格监督检查。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统筹整合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四)建立激励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脱贫效益。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2018年8月份项目资金调整表

2.台前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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