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垃圾处理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台前县垃圾处理厂迁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台前县垃圾处理厂迁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因城市规划发展需要,台前县原有生活垃圾处理场须搬迁,原有填埋的生活垃圾运至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场,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在台前县侯庙镇静脉产业园内(该项目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考虑到时间差,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拟在静脉产业园内先期建设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存储运出的生活垃圾和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行前接收的台前县居民生活垃圾。
该生活垃圾暂存库总库容55万m3,库型为“平原地上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13839380706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38168143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A座8层803号
E-mail:hnyqyy @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最后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村庄、学校、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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