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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前县隆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拟通过年审的公示

来源:县政府办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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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1〕86号)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等规定,经过审核,现对我县拟通过2018年度行业年审的台前县隆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22日至5月29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3-2205308/2200976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做到:(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台前县金融工作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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