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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2015〕34号关于取消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县政府办2015-12-31
浏览量:15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如下:

一、经严格审核论证,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新设行政审批项目7项,调整为行政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53项,划转行政审批项目6项(划转后减少为5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合并22项,减少到7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1项。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后,我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共110项,涉及县直有关单位29家。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力的重要措施,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权限,缩短办理时间,对于多家联办的审批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提升市场准入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抓好监督检查,既要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变相审批,又要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盲区。对违反规定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以及滥用审批权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

2.新设的行政审批项目(7项)

3.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53项)

4.划转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减少为5项)

5.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合并22项,减少到7项)

6.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91项)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项)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颁发

二、县财政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审批

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2.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车辆清洗站设置审批

五、县地方税务局

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附件2新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7项)

一、县教育体育局

经营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

二、县民政局

1.非公募基金会登记

2.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三、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四、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电影审批

五、县卫生和计划和生育委员会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书审批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


附件3调整为行政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3项)

一、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县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

2.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审核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县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3.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城市供水价格、城市公交价格、经济适用房价格及污水处理收费审核”与“省授权县管理的收费标准”合并)

4.县权限内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三、教育体育局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查

四、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

1.举办科技成果交流会、博览会审批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五、县公安局

1.刻制公章核准

2.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3.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登记

六、县财政局

1.罚没许可证和执罚公务证发放年检审核

2.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4.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审批

八、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抵押登记

九、县环境保护局

1.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审批

2.排污单位申报登记

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备案

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6.商品房现售登记备案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更新砍伐县道、乡道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政许可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十二、县水利局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采挖河道砂石许可证审批

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4.渔业船舶检验

5.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十三、县农业畜牧局(林业局)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3.占用征用林地许可审核

十四、县商务局

酒类批发、零售备案登记

十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审核

十六、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1.工商营业执照

2.户外广告登记证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登记

十七、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

经营第三类非药物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十八、县国家税务局

1.税务登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批(规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十九、县地方税务局

1.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的减免审批

2.税务登记证办理

二十、县公路管理局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范围内树木的行政许可

二十一、县气象局

1.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2.施放无人驾驶气球、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二十二、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核发


附件4划转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项,减少为5项)

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审批,划转到民政局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合并。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审批(由“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的审批”和“因建设工程需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灯市政设施审批”合并)

2.砍伐和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以上项目划转到县城市管理局。

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审核

2.城市排水许可

3.城市市容管理审批(由“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 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核”、“ 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与“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合并)

以上项目划转到县城市管理局。


附件5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合并22项,减少为7项)

一、县交通运输局

县道、乡道涉路施工活动许可(由“在县道、乡道用地内架设、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行政许可”、“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本辖区公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 在县道、乡道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许可”、“ 在县道、乡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许可”与“在县道、乡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行政许可”合并)

二、县公路管理局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由“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许可”与“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许可”合并)

三、县公安局

1.机动车登记许可和驾驶证核发(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与“机动车登记许可”合并)

2.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5000人以下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审批(由“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与“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合并)

四、县财政局

购买国内外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由“购买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审批”与“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合并)

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疗机构和人员资格许可(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师执业注册许可”与“放射诊疗许可”合并)

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审批(由“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与“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合并)


附件6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91项)

一、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2.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3.跨县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核准

2.非燃煤、燃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热电项目核准

三、县教育体育局

1.民办教育机构审核、审批

2.教师资格认证

四、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备案

五、县公安局

1.户口迁移证 

2.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3.旅馆业、典当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4.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6.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7.大型爆破作业或城镇居民聚居地方、名胜和重要工作地进行爆破审批

8.烟花晚会燃放权审批

六、县民政局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婚姻登记

4.收养登记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八、县国土资源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临时用地审批

九、县环境保护局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审核批准排污许可

4.危害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村镇建筑许可证

8.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9.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核准

10.廉租住房保障审批

11.商品房预售许可

12.房屋所有权登记

13.房屋他项权证核发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十二、县水利局

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2.占用农田灌溉水资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3.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5.取水许可证核发

6.水产养殖证核发

7.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十三、县农业畜牧局(林业局)

1.国内农业植物产地、调运检疫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兽药经营许可证

4.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5.生鲜乳准运证明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7.动物诊疗许可证

8.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9.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10.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2.森林植物检疫

1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15.林木采伐许可证

16.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

十四、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互联网上网服务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娱乐经营许可证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5.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6.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十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二孩生育证审批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十六、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动产抵押物登记

十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审查项目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

十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餐饮服务许可

2.食品流通许可证

十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二十、县公路管理局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二十一、县盐业局

食盐零售许可证

二十二、县烟草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十三、县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审批及领购资格审批

二十四、县地方税务局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二十五、县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

二十六、县粮食局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

二十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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