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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 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9-10-22
浏览量:7579
刘万磊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监管力度”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支持,提案中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出的问题中肯实在,真实反映出了当前我县物业管理现状,为我县物业市场的规范运作和有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现有居民小区共53个,总建筑面积165.7万㎡,其中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为21个,占39.6%,无物业公司但有实际管理人的16个,占30.2%,无物业管理又无实际管理人员的16个,占30.2%。

我县物业管理起步于2007年,截止目前在我县服务的物业企业共15家,其中在我县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为10家,外地入驻我县小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有5家。全县物业服务人员45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177人(持各类上岗证人员32人,仅占18%)。

物业费多层建筑为0.35—0.4元/㎡;高层建筑为1.0—1.2元/㎡。

二、关于明确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的建议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等4个文件,近期将出台,出台后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构建物业主管行业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主委员会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已督导孙口镇政府、城关镇政府在东晟花园、绿苑东区、丽都花园等17个小区已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开始正常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建立起物业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乡镇日常工作;建立县乡两级物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辖区内物业管理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督导相关各职能部门建立违法投诉登记制度,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制定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并定期进行考评,对不作为的单位,移交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二、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议

为强化物业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采取日常巡查、百分制考核、年度考评等方式不断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考核和管理。

一是实行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将物业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全面向业主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目前,已入住物业管理小区全部设置物业区域信息公示栏。

二是实行日常巡查。定期对辖区物业项目进行巡查督导,查出的违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是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百分制考核,从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细分量化为5大项32小项,满分为100分,对得分结果在物业管理群中进行公示并计入诚信档案。

四是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辖区物业项目逐个进行实地走访、检查、考评,从物业服务收费到服务质量,从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到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分项打分、综合考评。

三、关于规范前期物业准入办法的建议

我局从源头上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业绩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管理水平低、服务收费不合理、业主投诉多、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不准进入我县物业管理市场从业。对前期物业招投标环节,按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新建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把社会信誉度高、管理业绩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引进我县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带动我县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目前,我县龙鼎御园、建业城等5个商住的物业公司选骋,均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关于设立专项救助资金救助金制度的建议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暂无设立专项救助资金或救助金的政策支持。

五、关于清理整顿全县物业管理市场的建议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教育、专项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实行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物业从业人员上岗以及专项技能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的内容包括物业投诉应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其它物业管理综合性技能,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水平。

对群众不满意、服务不达标、质价不相符的服务企业,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安排专人督导整改,并将考核结果通过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有力促进了物业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对于长期以来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服务不到位,居民意见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清退。

总之,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意见,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不断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台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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