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0月2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台前县瑞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起动电机建设项目 |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配件园区5号楼 |
台前县瑞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机动车配件产业园5号楼东头(3层)闲置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使用,建筑面积为2630m2,项目部分设备已安装到位。 其中厂房一楼主要作为转子生产车间使用,二楼作为起动机组装车间使用,三楼作为线圈生产车间(包括喷漆区和浸漆区)使用。 |
1、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浸漆、涂胶废气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机动车配件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营运期主要为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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