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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0〕99号 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0-12-07
浏览量:24947

台前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卫生厅、省审计局:

接到《河南省审计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豫审〔2010136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查处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县卫生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了查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查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查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台前县人民医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存在的问题:台前县人民医院对病人住院期间每天收取住院诊查费外,另外按照门诊标准收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和自立项目收取备皮费(每次10元)。

2、处理意见:对违规收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和备皮费等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二)台前县妇幼保健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存在的问题:台前县妇幼保健院收费系统未使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收费61项。

2、处理意见:

1)收费项目中的新生儿处置费、婴儿洗浴、观察、儿科诊疗费、新生儿吸痰、监护、术后拆线、儿童查体本、备皮费等已全部取消。

2)分解收费如收取针管费、输液器费等也一并取消。

3)重复收费与超标准收费自去年查处后也随之取缔与修改。

二、整改措施

(一)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卫生系统医疗药品收费检查工作,我县责成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卫生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药品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实行两个月一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全县医疗单位收费项目进行检查,加强对收费项目的日常监管。

(二)各医疗单位专门配备的收费系统管理员每周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检查小组专业人员每月对医疗收费单位收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

(三)我县于7月份组织人员对今年3月份下发的《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汇编》进行了细致、认真地培训学习,对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逐项进行了讲解,并及时对医疗单位在医疗收费中有变动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增减更新。

(四)对各医疗单位常用的收费项目在收费项目公告栏中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责成各医疗单位对医疗收费项目收费行为出具保证书,如有超收或私设收费项目行为的,将处以多收部分的5—10陪罚款,并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卫生系统保证严格按照20103月份颁发的《河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收费,坚决杜绝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的发生。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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