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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0〕55号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0-12-07
浏览量:915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要求,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培训,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包括县直、各乡(镇)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垂直部门、公安系统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县直、各乡(镇)拟申请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行政法理论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

(二)《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

(三)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四、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期实施方式进行。培训按小班模式共分5期,每期授课时间一天半,考试时间半天。

第一期    1020—1021

第二期    1022—1023

第三期    1024—1025

第四期    1026—1027

第五期    1028—1029

开班典礼安排在第一期,开班典礼拟定为台前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培训班开班典礼,参加人员为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包括各执法单位行政一把手、分管执法副职及从事执法工作的科级干部,各单位报名时将以上人员编排到第一期,其他参加培训人员,按照相等的比例,分别编排到第二、三、四、五期中。

开班典礼在县综合楼九楼会议室举行,并讲授第一节课,其他所有培训在县委党校进行。

五、报名和收费

1018——19日,到县政府办公室(325房间)报名,报名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由参加培训的单位将所有培训人员按期次分配后统一报名,不接受培训人员的个人报名。

本着弥补不足、不得盈利的原则,培训收费经县发改委核定,由参加培训的单位在报名时缴纳。

六、几点要求

(一)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抓好本年度培训工作的落实,确保培训质量。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本单位的执法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好执法人员工作,确保培训、工作两不误。同时要求各单位抓好自身的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考试,1031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本单位专业培训工作总结。

(四)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五)培训工作为依法行政目标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参加依法行政培训、考试的单位,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级。

 

 

                                                           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张汉范  联系电话:0393-2205688

 

 

 

 

 

 

主题词:法制  干部  培训  通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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