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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第七批部分)

来源:县政府办2022-02-24
浏览量:5949

 

序号

批次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1

清丰县大屯乡东赵楼村养鸡场晾晒鸡粪、一刮北风气味较大。

清丰县

大气

经查,举报件所述养鸡场为清丰县大屯乡东赵楼村卢现臣养鸡场。该养鸡场位于东赵楼村东南角200米处,建于1996年,2011年进行了翻建,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目前存栏蛋鸡15000只。清丰县农业农村局于2017年按照国家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指导其建设了一个30余平方米的堆

粪场,用于鸡粪堆放晾晒。养鸡场场主的弟弟卢现民承包了60亩耕地,计划使用鸡粪用作田地肥料,遂将最近一次清理出的鸡粪拉到养鸡场西南角的承包地晾晒。现场核查时,该养鸡场西南角承包地内正在晾晒鸡粪,面积约400平方米,重约6吨,现场鸡粪臭味较重。

属实

2022年1月4日接举报件后,清丰县大屯乡政府组织人员立即对鸡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对养鸡场场主卢现臣及其弟弟卢现民进行批评教育,对村干部和网格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卢现臣承诺,养鸡场现有蛋鸡养殖周期大约需要6个月时间,待这批蛋鸡长成处理后不再养殖,在此期间产生的鸡粪将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要求堆放至堆粪场,不会再对环境造成影响。

已办结

2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2

清丰县柳格镇马张寨村(106国道濮范高速下道口1000米路西)大量的黄土裸露、扬尘比较大。

清丰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裸露黄土位于马张寨村南、106国道西侧,面积375平方米。该裸露黄土为村民张志红所有,由其自行购买,用于绿化种植、回填土方。

属实

2022年1月4日接举报件后,清丰县柳格镇政府立即组织

人员对裸露黄土进行了覆盖,对道路进行了洒水抑尘作业,避免扬尘污染。对土方所有人张志红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村干部和网格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已办结

3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3

戚城公园西门和北门有舞团于早上7点开始跳广场舞,产生噪声打扰周边居民休息。

市文广旅体局

噪音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经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为此,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保卫科人员当天晚上即对跳舞人员进行了劝退。

属实

1月5日,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在景区微信公众号及景区大门口发出公告,景区内禁止跳广场舞和集体活动。

下步,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将加强景区巡逻,严格管理,发现跳广场舞者立即劝退,坚决杜绝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4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4

新习镇土林头村周边,台臣中学南侧有一面筋厂,晚上将污水偷排至引黄入境河流,排水管藏于桥下西侧,并用草遮盖排水管,举报人透漏该厂只在夜间偷排,清晨收回排水管。

经开区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新习镇土林头村周边,台臣中学南侧有一面筋厂”为濮阳市裕丰源面业有限公司。举报件所述“晚上将污水偷排至引黄入冀河流,排水管藏于桥下西侧,并用草遮盖排水管,该厂只在夜间偷排,清晨收回排水管”问题。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900660907249N001Y)规定生产废水用于农田灌溉,排污许可证未规定其生活污水排放去向。自2015年起,该公司租用位于厂区南侧的农田和林地约400亩,用于消纳产生的废水。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产废水排入其租用的农田和林地中。该公司厂区北侧办公楼(实为公司经营者一家的住宅)东侧建有一处约10立方米化粪池,用来处理、储存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内放置一个抽水泵,抽水泵与塑料软管连接,通过地埋式管道将化粪池污水排入引黄入冀补淀干渠内,平均每月排放一次。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化粪池情况,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至引黄入冀补淀干渠问题。但该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引黄入冀补淀干渠的问题,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化粪池水泵及入河管道,目前化粪池水泵及入河管道已拆除完毕。针对该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立案查处。

已办结

5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5

位于马呼村东边,顺河路高架桥北侧,铁路两旁平地自建房屋附近,傍晚常有焚烧垃圾的情况,气味难闻,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华龙区

大气

现场核查时,确有一堆生活垃圾,为马呼村村民日常生活中堆积产生,发现一处垃圾焚烧的痕迹,未发现其他焚烧垃圾情况。胜利路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并对黄土裸露部分

进行覆盖。

属实

濮阳市华龙区政府责成胜利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网格员和村巡防队员对举报点及周边区域、铁路沿线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垃圾立即清理,形成日常巡逻保洁长效机制,联合马呼村党支部加大对村民的环保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素质,逐户通知到位,严禁焚烧垃圾事件再次发生。

已办结

6

第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030006

橙色预警期间,渣土车在南乐县城区内一行路、仓颉路路上运行。

南乐县

大气,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2022年1月3日18时许,南乐县鑫润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J85092的渣土车从南关社区出发,经人民路、一行路、木伦河路西行,停放教安置房附近,空载运行,未发现运输渣土痕迹。2022年1月3日18时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南乐县乐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J18681、豫

J18781、豫J18381的三辆渣土车从杨村乡三里庄村装载砂石料后,运输到仓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雨污分流施工现场,行驶途中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1.鉴于南乐县鑫润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J85092的渣土车,空载运行,未发现运输渣土痕迹,南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并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管控措施。对车牌号为豫J18681、豫J18781、豫J18381的三辆渣土车所属南乐县乐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60000元。

    2.南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南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乐县市政园林中心监管不力、未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对南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职冯国良、南乐县市政园林中心分管副职李君平进行约谈。

已办结

南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南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职冯国良、南乐县市政园林中心分管副职李君平进行约谈。

7

第六批

X410900000000202201030001

举报范县辛庄镇毛楼生态旅游区黄河岸边两处鱼馆:曼杰鱼馆和巴老五鱼馆,两个鱼馆的老板,是我们的村干部,共产党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在靠近黄河岸边建鱼馆,破坏黄河原生态,污染母亲河水。再者,他们强占的是集体土地;生态旅游区规划用地;黄河河务局防汛储备石方的用地,他们违法把石方处理。广大村民多次反映无果,只是说说,不了了之,他们利用私人关系兴风作浪,这次你们督查,村民充满希望,强烈要求,按照保护黄河源生态的有关政策,以于拆除,让村民看到省委督察组,务实,清正,为民,爱民的形象,还老百姓一个期盼,还母亲河的原生态环境。

范县

水,生态

范县辛庄镇毛楼生态旅游区始建于2000年,为濮阳市重点黄河生态旅游项目,2003年被评为国家3A级景区,由毛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隶属于辛庄镇人民政府。

1.曼杰鱼馆位于辛庄镇毛楼村东南角,用地性质为辛庄镇毛楼村集体用地。该地块于1998年经毛楼村村委会分配给村民曼勤胜,用于宅基地自建房(始建于1999年,2015年翻建),面积0.45亩(约300平方米)。该鱼馆实际投资人和负责人为曼勤胜,法人为曼亮亮(曼勤胜之子),不在毛楼生态旅游区规划范围之内。未占用生态旅游区规划用地,未发现该鱼馆占用黄河河务局防汛储备石方用地和擅自处置防汛储备石方的现象,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自建化粪池内,定期利用抽粪车进行清理,同时,经对鱼馆周边排查,未发现有生活污水外排至河道现象。中共辛庄镇委员会核实,曼勤胜于1993年1月入党,2014年5月开始担任毛楼村支部委员。

2.巴老五鱼馆位于毛楼生态旅游区东北部,2007年经毛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引进。毛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所需场地,规划建设了巴老五鱼馆,该鱼馆属旅游区配套餐饮项目,用地性质为辛庄镇毛楼村集体土地,地类是毛楼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0.39亩(约260平方米),该鱼馆实际投资人和负责人为巴伍生,法人为巴开迪(巴伍生之子)。该鱼馆符合毛楼生态旅游区规划,未发现该鱼馆占用黄河河务局防汛储备石方用地和擅自处置防汛储备石方的现象,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自建化粪池内,定期利用抽粪车进行清理,同时,经对鱼馆周边排查,未发现有生活污水外排至河道现象。中共辛庄镇委员会核实,巴伍生于1992年1月入党,没有担任辛庄镇毛楼村“两委”干部职务。

部分属实

我市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8

第六批

X410900000000202201030002

举报在濮阳县子岸乡岳新庄村有一座炼油厂,占用耕地20多亩,多年来长期坚持生产炼油,给我们附近村民造成了严重污染,而且气味也很大。

为什么这个炼油厂能够长期生存是因为他们与两级环保部门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老百姓都知道,只要上级环保部门领导来检查,就会有人通知他们停产,检查组领导一走,马上有人通知他们再生产。我们老百姓都知道他们厂的头头都有通天的本事,这个私人污染企业能够长期生存主要上头有关系,他们有保护伞,请这次省督查组领导亲自到现厂核实调查,如果还派本地人负责调查等于一事无成,调查不会有任何结果。请省督察组为我们附近的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

濮阳县

大气,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占地面积30亩,为建设用地,2021年12月22日因常压加热炉发生故障紧急停产。该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有组织废气,最近一次监测为2021年10月27日,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排放标准。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半年监测一次无组织废气,最近一次监测为2021年7月13日,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排放标准。该公司装有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气味扰民、向企业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问题。

不属实

濮阳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责成濮阳县政府强化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9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01

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街上垃圾无人清理,气味难闻。

濮阳县

大气,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接到交办件后,濮阳县海通乡政府立即会同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门村村委、碧桂园满国康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通乡两门村门市以及村民门前垃圾日常保洁进行公开招标,中标的碧桂园满国康洁集团有限公司海通项目部负责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海通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碧桂园满国康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近期保洁费

用及垃圾填埋场租地纠纷问题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

属实

海通乡政府会同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两门村村委、碧桂园满国康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进行沟通协调。2022年1月6日,垃圾填埋场租地纠纷问题已解决,并开始垃圾清运工作。截至目前,两门村街上垃圾已清理、清运完毕。

已办结

10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03

华龙区岳村镇镇上18个村庄,生活垃圾遍地都是,因欠环卫工工资无人清理。

华龙区

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2019年,华龙区岳村镇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环卫一体化试点工作。2019年11月,华龙区岳村镇党政班子经过研究,与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三方达成口头协议(未签订协议书),决定由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岳村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2019年12月

1日,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始负责岳村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由于该项目一直未纳入华龙区财政预算,岳村镇财力薄弱,造成项目经费拨付困难,拖欠环卫工人7个月工资。2021年12月,华龙区岳村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造成18个村庄的生活垃圾未能及时收集和清运,乱堆乱放。目前,华龙区岳村镇政府正在与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商谈,争取2022年3月1日前拨付余款,并跟踪款项足额发放到环卫工人手中。

属实

2022年1月6日,华龙区岳村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岳村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相关设施、车辆配备到位。华龙区政府责成岳村镇政府按时拨付环卫工人工资,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度,营造干净、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

已办结

11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05

东方花园居民反映门口马颊河在下雨后会变臭、发黑,造成鱼类死亡,怀疑上游企业趁下雨天偷排污水至河流内。

华龙区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1月6日,经查,目前马颊河水量较少,未发现企业排污情况,未发现河水发臭发黑、鱼类死亡现象。濮阳市水利局正在排空马颊河河水,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准备对马颊河实施河道清淤工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分别于2021年3月、9月组织人员对马颊河华龙区段进行排污口排查封堵,未发现两岸有涉水企业及偷排现象,排放口均为雨水管网排放口。经多方调查,马颊河在天气转暖之后发臭发黑,是降雨过程中雨水冲刷路面,路面灰尘及部分垃圾被冲入河道造成的。

部分属实

华龙区政府责成区水利局结合华龙区实际,组织十个乡镇办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巡河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避免排污问题发生;积极配合濮阳市水利局对马颊河进行清淤,进一步提升马颊河环境治理水平,改善河道水质。

已办结

12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06

大庆路南段建安小区附近有一养殖场,位于高架桥下红绿灯西侧胡同内100米的金盾消防有限公司西侧30米路北的小胡同内,该养殖场气味较大,影响建安小区居民生活。

华龙区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中原油田房产管理四处闲置厂房内,负责人李春为中原油田下岗职工。李春于2021年10月私自进行畜禽养殖,圈养生猪15头、山羊20只,养殖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场有异味。

属实

2022年1月9日,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华龙分局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排查活动,对无证养殖、非法排污的养殖企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濮阳市华龙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立即拆除取缔。目前,该养殖场已将生猪、山羊出售完毕,并对场所进行了全面清理。下步,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13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07

戚城公园西门和院内常有人跳广场舞,时间常在早上七点左右,声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诉求:结合戚城公园管理处对音量和跳舞时间进行管理。

市文广旅体局

噪音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该举报件为重复举报,与第六批受理编号为D410900000000202201030003的举报件问题基本一致。接到交办件后,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为此,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保卫科人员即对跳

舞人员进行了劝退。1月5日,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在景区微信公众号及景区大门口发出公告,景区内禁止跳广场舞和集体活动。

属实

下步,戚城文物景区管理处将加强景区巡逻,严格管理,发现跳广场舞者立即劝退,坚决杜绝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整改情况监督电话:0393-69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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