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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部分、第十六批部分、第十七批、第十八批部分、第十九批-第二十五批)

来源:县政府办2022-03-02
浏览量:8137

序号

批次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第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040023

范县濮城镇葛楼村,村西有一条河沟,怀疑河水污染超标,在河水流向山东后,山东方面将河水封堵住,造成葛楼村段 河水漫出来,淹没了30亩左右的田地。

范县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范县濮城镇葛楼村西河沟为杨楼河,该河流经濮阳县王称堌镇、范县辛庄镇、范县濮城镇、范县王楼镇4个乡镇,全长约16公里,其中范县濮城镇段约9.5公里,承担着沿途乡镇田间积水及村民生活废水收纳任务。为彻底改善河岸两侧环境,

范县县委县政府于2021年10月底在杨楼河下游实施水系连通项目,开始上下游分段治理。为便于施工,施工方在濮城镇五罗徐村以北进行了筑坝堵水,因上游未封堵,加之沿线生活废水汇入,致使杨楼河葛楼段河水漫出,造成农田受淹。经测算,受淹农田共计18亩。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29日,濮城镇政府在濮城镇和辛庄镇交界处通过筑坝阻断了上游来水,封堵了杨楼河濮城镇段沿岸所有入河排水口,确保不因上游来水造成农田再次受损。同时就近利用农排机井泵房,将农田污水引至河内,再将河内污水引至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区内的中原康达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计划2022年1月25日前将受淹农田水抽排完毕,以确保2022年春季补种不受影响。

已办结

2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1

南乐县韩张镇西两公里路南有一个糠醛厂,烟囱冒出来的烟有灰尘,影响农作物传粉、产量减少;特别是夏天每天都有虫子飞进家家户户;阴天下雨酸味刺鼻难闻,多次反映未解决。

南乐县

大气,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因生产需要,对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对车间主控制室进行升级改造搬迁,自2020年1月停产至今,厂区无异味。

  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与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为一家集团公司,位于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侧,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在线监测数据达标。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灰库尾气、石灰粉仓尾气、糠醛渣房废气。锅炉废气建有非选择性还原法脱硝(SNCR)+旋风除尘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钠钙双碱法脱硫系统+湿电除尘器治理设施;灰库尾气、石灰粉仓尾气建有布袋除尘治理设施;糠醛渣房废气建有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2021年11月份、12月份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

  “夏天每天都有虫子飞进家家户户”调查情况。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料为玉米芯,成品为糠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糠醛渣外售至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料为糠醛渣,产品为电力和蒸汽供应。两家公司生产用的原料及产品均不会产  “阴天下雨酸味刺鼻难闻”调查情况。2022年1月14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委托光远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和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我市责成南乐县政府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3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2

谢东小区北门小吃街,部分餐饮店不使用油烟处理装置,油烟气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

经开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件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小吃街所有门店厨房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现场检测,均符合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由于小吃街距居民楼较近,一定程度上存在油烟气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督促各餐饮门店要按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净化效果,并将不定期进行检测、检查。

2022年1月16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目前,油烟排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已办结

4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3

濮阳县郎中乡,大郎中村村东头养殖场,粪污水随意排放河里,臭味非常大,造成水污染。

濮阳县

水,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养殖场为家庭养殖户,场主为梁成羲,濮阳县郎中乡大郎中村村民。该养殖场占地1.7亩,距村东河道约100米,建有围墙,养殖场南屋有羊圈7间,西屋有羊圈4间,共存栏29只。养殖粪便约半年清理一次,用于农田施肥。经对养殖场四周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管道,养殖户周边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郎中乡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对现存粪便进行清运,对新产生的粪便及时外运,减少异味挥发,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已办结

5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4

清丰县政通大道清丰亭向南三、四百米路西,博世汽修钣金喷漆维修站,在喷漆时气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进行调查。

清丰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所述“博世汽车钣金喷漆维修站”为清丰县城关镇博世轿车维修中心,位于清丰亭南200米路西,法定代表人为黎胜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0922MA43WDHY3W。在喷漆工段、晾干工段产生挥发性气体,气味较大。

属实

2022年1月1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对清丰县城关镇博世轿车维修中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喷漆房,清理喷漆原料及喷漆设备。1月17日已拆除清理完毕。

已办结

6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6

经开区 胡村乡贾田楼村,有一鸡养殖场,气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天热易招苍蝇。

经开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乡贾田楼村自1995年至2000年陆续建成6家养鸡场,建设初期,6家养鸡场距离村庄均超过300米。近年来,随着村庄的扩建,养鸡场与村庄距离越来越近,其中2家养殖场在村内。依据2020年2月《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知》(濮经开管办

〔2020〕2号),胡村乡辖区未划入禁养范围。

现场核查时,6家养鸡场均建有储粪池,储粪池已硬化,未封闭或未完全封闭,粪便由专人每3天清运一次,夏季每天对储粪池进行消杀,但仍存在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胡村乡政府已对6家养鸡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户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储粪池改造,将粪便封闭式储存,时产时清,定时消杀,确保无苍蝇、无异味,未整改完成之前及时清运粪便,最大限度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

7

第十六批

X410900000000202201130001

濮阳市高新区华安办韩庄村,村里长期由村外往村内运各种垃圾,肆意倾卸在韩庄村东南角,严重影响文明村形象。

经开区

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安办韩庄村东南角一处约100平方米的闲置土地,长期无人管理。村外人员未经允许,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该地,形成了建筑垃圾带,造成不良影响。

属实

2022年1月14日,华安办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

裸露土地用抑尘网进行了覆盖。

已办结

8

第十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140001

夹河乡沙湾村村东边的社区、居民区粪便污水排入影塘干渠,此情况已有三年时间。

台前县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沙湾村东无社区,村东沟渠为三干斗沟渠,而非举报件所述影塘干渠。影塘干渠位于沙湾村南约3公里处,沙湾村附近有3个小区。此三个小区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至夹河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干斗沟渠。

接到举报件后,台前县政府组织夹河乡政府及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沿影塘干渠、三干斗沟渠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件反述居民粪便污水排入沟渠的情况。在核查中发现,林张路与S101省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一处污水井污水外溢,流入三干斗沟渠。夹河乡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污水管网施工队伍,对污水井深入排查,发现系该处污水井管网破损造成污水外溢。

不属实

在排查中发现污水井管网破损后,夹河乡政府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污水管网进行抢修,截至2022年1月17日已完成施工。同时,对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查缺补漏,消除隐患。

已办结

9

第十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140002

高堡乡南乜城村村东头有一水泥垫块厂,无生产手续,属“散乱污”,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噪音。

清丰县

大气,噪音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1月16日,清丰县高堡乡政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现场核查。举报件所述水泥垫块厂为清丰县高堡乡南乜城村无名垫块厂,未办理营业执照、环保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5日,清丰县高堡乡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将该厂取缔。目前,该处

为空地。

已办结

10

第十七批

D410900000000202201140003

马颊河五一路到绿城路河段有臭味,尤其是局长大院(世纪景苑南侧)西墙外的河段,现在冬天也有臭味,夏天的河水呈黑色,怀疑局长大院内有管道直接将污水排到河里,希望调查。

华龙区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市水利局正在排空马颊河河水,以便于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马颊河实施河道清

淤,目前河水较少。通过巡查,发现该河道西侧有雨水提灌站口1个、雨水管网入河口2个,未发现其他排污口及水体发臭现象。 举报件所述“局长大院”管网连接至五一路市政管网,也未发现有污水直排马颊河现象。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曾于2021年3月、9月组织人员对马颊河华龙区段进行排污口排查封堵,未发现河道两侧有涉水企业及偷排现象,排放口均为雨水管网入河口。马颊河在下雨后会发黑、发臭由两种情况造成:一是降雨过程中雨水冲刷路面,路面灰尘及部分垃圾被雨水冲入河内。二是生活污水与雨水混排,特别是2021年入夏后强降雨频繁形成城市内涝,部分生活污水随雨水排入马颊河。

部分属实

华龙区水利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华龙区河长办结合实际情况,责令辖区内十个涉水乡镇办加大巡河力度,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河道污染源的监管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市水利局及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马颊河进行清淤,进一步提升河道环境治理水平。

华龙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及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实施雨、污水分流工程。二是持续加大对雨水管网的排查力度,发现混排立即封堵,实施分流改造。

已办结

11

第十七批

X410900000000202201140001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公司所产出的固体废料在随意堆放,现在固废脱硫石膏存与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村东露天存放且没有地渗防护措施,炉低渣存放于清丰县陆塔乡刘村村东南一处露天场地。造成沿途百姓极大困扰,影响正常生活,粉尘污染严重,还会有一些其他物质的对土地造成污染。    希望尽快处置

工业园区

大气,土壤,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1.“濮阳豫能发电有限公司所产出的固体废料在随意堆放”问题不属实。豫能发电产生的脱硫石膏、炉渣等固体废料不在厂区内储存,由外包单位运渣车将硫石膏、炉渣运至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封闭仓库内储存,不存在固体废料乱堆乱放现象。

2.“现在固废脱硫石膏存于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村东露天存放且没有地渗防护措施,炉渣存放于清丰县陆塔乡刘村村东南一处露天场地。”问题部分属实。豫能发电委托濮阳同力建材有限公司运输处理脱硫石膏及炉渣。2021年12月28日濮阳同力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2021年12月31日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获得转运处理豫能发电固体废物的权利。2022年1月1日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始转运处理豫能发电的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和炉渣),因受疫情、重污染天气管控影响,脱硫石膏和炉渣未能及时外售。为有效解决问题,该公司选择了两处地块用于临时堆放转运固废,将炉渣临时堆放在清丰县陆塔乡刘村东南1公里处老窑厂内,将脱硫石膏临时堆放在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东老窑厂内。为防止扬尘产生,对两处堆放物料均采取了篷布覆盖措施。脱硫石膏和炉渣均为一般固废,两处临时堆放点确无地渗防护措施。

3.“造成沿途百姓极大困扰,影响正常生活,粉尘污染严重,还会有一些其他物质的对土地造成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脱硫石膏和炉渣自豫能发电运输至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沿途不经村庄,对百姓未造成明显影响。豫能发电至S101道路已硬化,道路运输过程中未发现扬尘产生;S101以北至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道路未全部硬化,运输过程中有部分扬尘产生。2022年1月1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委托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周边土壤、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村东的脱硫石膏及附近土壤进行监测。2021年1月25日,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土壤及脱硫石膏中镉、砷、铜、汞、六价铬、铅含量均未超标,不存在土地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对豫能发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加大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责令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脱硫石膏、炉渣进行规范清运,恢复所占土地原貌。目前已全部清运处理完毕。

已办结

12

第十八批

D410900000000202201150002

昆吾路与胜利路交叉口泰和雅居,不分昼夜施工,晚上严重影响孩子、老人休息,希望让施工 方立即给出 减噪措施 。

华龙区

噪音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举报件所述工地为昆吾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北角泰和雅居建筑工地,建设规模为35897.63平方米,合同工期570天,于2021年12月31日开工,计划2023年6月18日竣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濮阳市

沐洋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盛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据施工工地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基础施工阶段。2022年1月13日约20时至14日7时浇筑8#、9#楼一层混凝土,1月14日8时至1月15日18时浇筑5#、6#楼及相应车库混凝土,1月15日20时至16日8时浇筑10#楼一层混凝土。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前未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连续浇筑申请。

属实

该项目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1月20日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连续浇筑申请并得到批准。在周边居民小区门口张贴公告,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

2.尽量安排白天施工,并安排专人现场督导施工进度,缩短夜间施工时间。

3.在作业面周边架设防尘降噪网,以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将以此次举报件整改为契机,加大辖区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13

第十八批

D410900000000202201150004

南乐县福堪镇马庄村村东有一家金凤饲料加工场,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南乐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金凤饲料加工场”为濮阳市金凤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濮阳市南乐县福堪镇任庄村北,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种鸡饲养建设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鸡舍、消毒室等设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已签订处置合同,产生的鸡粪由专人每天清运至临近山东的蔬菜大棚,做到日产日清。由于近期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南乐县福堪镇政府对福堪镇周边临山东省道路进行封控,导致该企业鸡粪无法及时清运,堆放在鸡舍东侧空地。现场核查时,该厂区有异味,厂区周边无异味。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已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对临时堆放的鸡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14

第十九批

D410900000000202201160001

昌湖街道办事处大口寨村村子中间位置有一生产面筋的家庭作坊,生产时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且没有完备的排污设施,污水随地排放。

工业园区

水,噪音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面筋家庭作坊”为濮阳市工业园区王志生食品销售门市部,接到举报件后,1月18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服务

中心执法人员对王志生食品门市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门市部周围房屋无村民居住,2022年1月7日开始生产,生产工艺为“搅拌—混料—蒸熟”。该门市部仅白天生产,8小时工作制,日产量约200斤面筋。该门市部在生产过程中日产生废水约15公斤,检查时该门市部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冲洗厕所。噪音为小型搅拌机机械噪声,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控制标准。

部分属实

2022年1月18日,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对王志生食品门市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建设污水收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杜绝外流。目前,该门市部已于1月21日完成整改,建设一个防渗污水沉淀池,对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村村民王瑞婷、王国建、王九焕3人进行走访,均表示该门市部生产过程中未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已办结

15

第十九批

D410900000000202201160002

濮阳县户部寨化工区泰合精细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车间周围及宿舍后面大坑私自填埋工业废料

濮阳县

土壤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件后,2022年1月18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动用挖掘机对该企业厂区、车间南侧及宿舍北侧进行挖掘(宿舍北侧挖掘长度:长60米,深1米,宽1米;车间南侧挖掘长度:长8米,宽1.3米,深2米),未发现举报件所述“大坑私自填埋工业废料”情况。但在检查时发现宿舍北侧5米处有一土堆(长、宽约2米,高约1米),土堆内堆存有疑似固体废物的物质,底部铺有塑料膜,上部采用塑料膜覆盖,表层采用封土覆盖。该企业负责人解释,该堆存点堆存的物质为2021年2月在濮阳同生中宇水务有限公司调用的干化活性污泥,用于污水处理站培养菌种。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投入使用,遂将干化活性污泥堆存至该处。执法人员对堆存物质进行挖掘称重,共计2.2吨,现场利用PH试纸测试,数值显示为6-7,属于中性。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大安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检测及性质鉴定,预计2022年2月底出具检测及鉴定结果。

部分属实

目前,宿舍北侧疑似固体废物物质暂存于该企业厂区库房内,待检测及鉴定结果出具后,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将作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

16

第十九批

D410900000000202201160003

南乐县傅潭路与创业路交叉向东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夜晚偷排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

南乐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院内无工人,生产车间未生产,锅炉房锅炉停用,锅炉管线切割分离,现场无异味。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该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今一直因债务问题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5月13日该公司作出破产重整决定,目前破产清算程序正在进行中。

不属实

南乐县责成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加大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工业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

17

第十九批

X410900000000202201160001

南乐县谷金楼镇前岳连村南侧有一纸箱厂,大门朝东,该企业通过下水道暗管向西侧沟渠内排放污水

南乐县

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该企业通过下水道暗管向西侧沟渠内排放污水”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少,每年约为6立方米,自2018年10月投产以来共计排放约20立方米,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车间约60立方米的沉淀池内,在沉淀内氧化絮凝,不外排。工人上班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化粪池废水作为有机肥料供农民灌溉农田。该公司为家庭式企业,平时公司负责人及家人在厂内东侧房间食宿,厨房洗碗池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前岳连村管网,未排入该公司化粪池内,不存在暗管偷排废水问题。

部分属实

2022年1月9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对洗碗池管道进行拆除,将洗碗池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公司化粪池内。目前已整改完成,生活污水管道已拆除。

已办结

18

第二十批

D410900000000202201170001

台前县夹河乡卫生院,医院废水、粪便随意排放河里,使河水变黑发臭。

台前县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所述夹河乡卫生院为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位于夹河乡沙湾村南,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设有一个规范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每日130立方米。该卫生院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该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夹河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夹河乡污水处理厂投运前,由沙湾污水处理站处理)。

该卫生院产生的粪便通过管网排入院内化粪池进行沉淀,由该卫生院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夹河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干斗沟渠。

不属实

下步,台前县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医疗结构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要求,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19

第二十批

D410900000000202201170002

河南洁美净有限公司位于胡乜村西侧、中原大化南门铁道右侧,为酒店提供洗涤服务。环评批复文号:濮开环申〔2018〕6号,环评批复该公司每年洗涤6万套床品,实际每年洗涤30万套,批建不符。并且该企业私自开采地下水。

经开区

水,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河南洁美净有限公司”实为河南洁神洗涤有限公司,该公

司建设项目为年洗涤6万套布草项目,2018年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濮开环申〔2018〕6号。2021年生态环境部新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洗涤服务行业未作规定,不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故该公司不存在批建不符行为。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院内有一眼取水井,井位坐标为东经114.9922°、北纬35.7580°,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已构成违法。

部分属实

2022年1月24日,濮阳市水利局对河南洁神洗涤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濮水罚责停〔2022〕第5号)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濮水罚责改〔2022〕第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补办取水许可手续。1月24日,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立案处罚。

已办结

20

第二十批

D410900000000202201170003

胜利路与马颊河交叉口东100米左右路北步行道上,有一摊位主营修摩托车,经常将机油倒入下水道,直接流入马颊河,且油污遍布周边地面,影响道路环境卫生。

华龙区

水,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摊位”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摊主徐春成2020年4月开始在胜利路与马颊河交叉口东100米路北人行步道上设立一个临时摊位,主要维修电动车、摩托车等,无营业执照。现场核查时,该摊位停有两辆面包车用于存放维修工具,同时停放

有8辆待修的电动车,无摩托车。平时维修摩托车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一机油桶内,现场查看时,桶内存有约10斤废机油,由濮阳市金鑫源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现场未发现废机油倒入下水道污染马颊河现象。摊位地面有部分油污,影响道路环境卫生。

部分属实

2022年1月20日,该摊位因违规占道、无照经营被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取缔,目前路面油渍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21

第二十一批

D410900000000202201180001

南乐县城关镇郭家庄村国丰农机合作社院内,位于北环与马颊河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有很重的液化气味,怀疑私自在院内切割液化气瓶,气味较重且有安全隐患。

南乐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清丰县高堡乡后孟固村村民张会亮租用南乐县城关镇郭家庄村国丰农机合作社大院,投资2.9万元从事废旧液化气瓶收购生意,未办理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院内有1台切割设备,已完成切割液化气瓶170个,现场有液化气气味。张会亮反映,共

收购15公斤装废旧液化气瓶825个,5公斤装废旧液化气瓶230个,收购的废旧液化气瓶均无阀门,准备销往河北省唐山市钢厂。

属实

2022年1月26日,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收购行为并处以7000元罚款。南乐县城关镇政府依法对其取缔,剩余废旧液化气瓶销往河北燕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理。目前,剩余废旧液化气瓶已全部处理。

已办结

22

第二十一批

D410900000000202201180002

华龙区胜利路办事处尧当村(位于大庆路以东,胜利路以南)有一家养殖户,养猪气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

华龙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所述养殖场负责人为尧当村村民王银朋。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7月将其取缔。接到举报件后,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经查,王银朋于2021年10月又私自进行养殖,圈养生猪12头,养殖面积约80平方米,现

场有轻微异味。

属实

1月19日,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责令王银朋3日内对养殖的生猪进行出售,清理并关闭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已于1月23日将生猪出售完毕,养殖场已全面清理并关闭。

已办结

23

第二十一批

D410900000000202201180003

范县白衣阁乡范县火车站铁轨上施用除草剂,因铁轨地势较高、周边庄稼地势较低,下雨时造成含除草剂的水流入农田导致庄稼无法生长。

范县

土壤

举报件所述“范县白衣阁乡火车站”为晋豫鲁重载铁路范县段。由于铁轨两侧杂草丛生,2021年8月,濮阳市范县铁路货运站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对铁轨两侧喷洒农药进行除草。因铁轨地势较高,除草剂随雨水流至铁路两侧的农田,致使白衣阁乡西

街村邻近铁路的4户村民玉米受损减产,约3.8亩。

2021年9月,范县白衣阁乡西街村村委会与范县铁路货运站协调赔偿4户村民玉米损失,经协商,范县铁路货运站赔偿4户村民3600元。由于资金问题,范县铁路货运站至今未赔偿到位。接到举报件后,白衣阁乡政府工作人员对铁路沿线的铁路占地和两侧村民耕地进行了排查,铁路两侧小麦长势良好,与其他田地并无不同。

属实

范县白衣阁乡政府工作人员、白衣阁乡西街村村委会与范县铁路货运站进行了沟通,范县铁路货运站承诺春节前将4户村民的损失赔偿到位。目前,已赔偿到位。

已办结

24

第二十一批

X410900000000202201180001

濮阳市范县颜村铺乡卓楼村有一个鹅羽洗涤加工厂,污染严重。该厂距住户不足50米,距小学不足60米,距养老院不足70米,距村卫生室不足80米。大量有毒(火碱)水流到该村汇入孟楼河。范水河经教场水闸流入金堤河。用污染的沟渠水浇庄稼则死,沟里无青蛙和鱼虾。上边有关部门查时有通知厂家,查的紧了停一天。以上情况,请调查处理。

范县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鹅羽绒洗涤加工厂”为范县卓旺羽绒制品有限

公司,位于濮阳市范县颜村铺乡卓楼村西南侧,为颜村铺乡扶贫企业。2022年1月19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联合颜村铺乡政府对举报件所述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件所述“大量有毒(火碱)水流到该村,汇入范水河,经教场水闸流入金堤河”现象。经调查,该企业建设前东北侧及北侧共有4户居民住房,均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为企业股东自建住宿用房,符合“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点”的要求。同时,该企业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对周边居民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70份调查表。被调查人员认为该企业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均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该企业东北侧和北侧陆续建设了一处村卫生室(由颜村铺乡政府出资建设,至今未使用)、一处居家联养中心(即养老院,由颜村铺乡政府出资建设)及5户居民自建住房。经现场实地测量,该企业距西侧的卓楼小学东边界110米、养老院83米、卫生室81米,后期新建5户居民住房紧邻厂界外东北侧。

1月2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联合范县颜村铺乡政府有关人员,在卓楼村委会召开群众座谈会,参加人员有村两委干部、附近村民及养老院的入住代表共计15人。大部分与会代表现场发表意见,表示没有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且能增加就业与收入,支持企业发展。

部分属实

下步,范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

25

第二十二批

D410900000000202201190001

台前县后方乡江庙村有一发电厂,其西北方向有个十字路口,再向西的那一片区域寸草不生,导致绿化树木也无法存活。怀疑附近的化工厂、羽绒厂等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用来浇灌田地的沟渠,希望年后再进行调查。

台前县

水,土壤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发电厂”为濮阳市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公司西北方向十字路口为台前县新南环路与黄

河大道交叉口,交叉口西侧为白腊仝沟。白腊仝沟南北走向,水流自南向北穿过县产业集聚区最终汇入金堤河,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排涝。姜庙村附近企业为河南中硼新材料有限公司、濮阳市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

台前县新南环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北侧种植有少量绿化树木(松柏),地面有杂草。调查人员现场对松柏和杂草进行查看,发现个别松柏种植深度较浅,断枝后横截面为绿色,无枯萎死亡现象。

2022年1月20日,濮阳市台前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对十字路口西北侧白蜡仝沟点位及其上游150米处(南)、下游150米处(北)水质进行了采样,委托河南诚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水质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十字路口西侧白蜡仝沟pH值7.3、化学需氧量34㎎/L、氨氮1.78㎎/L、总氮11.6㎎/L、总磷0.27㎎/L;十字路口南150米白蜡仝沟pH值7.6、化学需氧量38㎎/L、氨氮1.89㎎/L、总氮11.2㎎/L、总磷0.29㎎/L;十字路北150米白蜡仝沟pH值7.5、化学需氧量36㎎/L、氨氮1.83㎎/L、总氮11.9㎎/L、总磷0.31㎎/L;均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经查,姜庙村附近除上述三家企业外,无羽绒企业。

现场检查发现,濮阳市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河南中硼新材料有限公司、濮阳市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生产,未发现三家公司生产废水通过偷排、漏排、私设暗管等方式排入白腊仝沟内,也未发现生产废水经雨水排放口排放的行为。

部分属实

台前县政府将持续加大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引导工业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达标排放,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26

第二十二批

X410900000000202201190001

濮阳市清丰县六塔乡刘村村支书刘养伟为取得个人利益从豫能发电厂拉出来的固废(炉渣,脱硫石膏),卸在刘村南基本农田里,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制造的灰尘满天飞,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上百辆车制造的噪声,灰尘污染给我们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周围的农作物,土地,也造成很大影响。脱硫石膏存放于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村东。

清丰县

噪音,大气,土壤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1.“濮阳市清丰县六塔乡刘村村支书刘养伟为取得个人利益从豫能发电厂拉出来的固废(炉渣,脱硫石膏),卸在刘村南基本农田里”问题不属实。豫能发电委托濮阳同力建材有限公司运输处理脱硫石膏及炉渣。2021年12月28日濮阳同力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2021年12月31日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获得转运处理豫能发电固废的权利。2022年1月1日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始转运处理豫能发电产生的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和炉渣)。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清丰县陆塔乡刘村南500米,法定代表人为刘志杰,固废运输负责人为刘志防,均为刘村村民,刘村支书刘养伟与该公司没有关系。

因受疫情、重污染天气管控影响,脱硫石膏和炉渣未能及时外售,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选择了两处地块用于临时堆放转运固废,将炉渣临时堆放在清丰县陆塔乡刘村东南1公里处老窑厂内,将脱硫石膏临时堆放在清丰县陆塔乡主堡寨村东老窑厂内,并对两处堆放物料均采取了篷布覆盖措施。经调查,两处地块均为采矿用地,并非基本农田。

2.“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制造的灰尘满天飞,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上百辆车制造的噪声,灰尘污染给我们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周围的农作物,土地,也造成很大影响”问题部分属实。豫能发电位于陆塔乡吉张吴村南,临近刘村和主堡寨村,运输固废车辆途径S101道路、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刘村、主堡寨村,豫能发电至S101道路已硬化,道路运输过程中未发现扬尘产生;S101以北至主堡寨村道路未全部硬化,确实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调查,脱硫石膏和炉渣运输过程中只使用了7辆带有密闭篷布的车辆,不存在上百车辆问题,S101至刘村、主堡寨村道路距村庄约500米距离,噪声影响不明显。

2022年1月1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委托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刘村、主堡寨村周边土壤进行监测,1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土壤中镉、砷、铜、汞、六价铬、铅含量均未超标,不存在土地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责令清丰县利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脱硫石膏、炉渣进行规范清运,恢复所占土地原貌,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已办结

27

第二十三批

X410900000000202201200001

范县高码头镇大王庄村村民王国强常年拉鸡毛,影响卫生,全村有很大意见。

范县

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件后,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2019年4月,被举报人王国强购买一辆运输车,运输鸡毛及其他货物。在运输鸡毛时,王国强从高码头镇大王庄村西路过,有可能洒落部分鸡毛,影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对该村群众进行了走访,村民表示不存在“全村有很大意见”的情况。

部分属实

高码头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车主王国强在运输鸡毛过程中,加强密闭措施,如有鸡毛洒落要及时清理,不得对当地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已办结

28

第二十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210001

范县产业集聚区盛德华化工、山东康华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光明化工、可利威化工有限公司,最近5.6年都有气味,早上或晚上味道大,白天未闻见气味。这种情况近几年越来越严重。

范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盛华德化工”、“光明化工”及“可利威化工”均在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内,山东康华化工有限公

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

2021年7月,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针对濮王产业园异味问题,聘请了第三方公司“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专家组,采取“现场勘查+座谈”的方式,逐一对相关企业的涉气工段进行排查,同时现场采用PID开展快速检测查找问题,形成了“范县濮王—濮州化工园区环保问题(异味)排查一园一策”报告,根据报告内容,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责令企业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措施进行提升整改。

接到第七批举报件后,2022年1月7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光远检测有限公司针对举报件所述的异味问题,对濮王产业园的30项重点污染物因子开展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接到本次举报件后,2022年1月24日夜间、25日凌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濮阳盛华德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可利威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不在濮王产业园内。

部分属实

我市责成范县政府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工业企业整治,全面加强对涉气企业的检查,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

29

第二十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210002

清丰县第三人民医院后方有一条河,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气味难闻

清丰县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河”为程园沟。接到举报件后,清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清丰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沟于2020年进行了截污纳管、沟底清淤等综合治理,后期由于河沟两侧住户私自新增排水口直排入沟,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河沟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程园沟两侧新增的排水口进行截污纳管,对沟内及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已办结

30

第二十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220001

吴坝乡马庙村西头1公里路西,鑫源六合肉鸭养殖场污水排入村民农田,影响农作物生长。

台前县

水,土壤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鑫源六合肉鸭养殖场”为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位于吴坝镇李坝村西、马庙村北。现场核查时,因冬季气温较低,鸭苗存活率低,该养殖场处于停养状态,在场区外西侧约200亩田地内有积水,水质清澈,经查,田地内积水为未及时排出的雨水。

部分属实

台前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养鸭场各个养殖环节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并严格要求该养殖场按技术规程进行养殖。

已办结

31

第二十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220002

侯庙镇翟庄村村东头与村北头有两家养牛场,粪便水乱排,气味大,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台前县

大气,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台前县侯庙镇翟庄村共有三家养牛场,分别为位于村北的台前县侯庙镇张兆运养殖场,村南的台前县恒兴养殖合作社和台前县侯庙镇张兆振养殖场,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村东无养牛场。三家养殖场均建有三级沉淀池和堆粪场,养殖场养殖废水经导流槽流入三级沉淀池,沉淀池

废液和堆粪场粪便作为有机肥运送农田,无外排污口。三家养殖场的堆粪场和导流槽均存在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问题,厂区存在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责令三家养殖场对晾晒棚粪便进行覆盖,并对导流槽进行加盖密闭,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全部整改完毕。

已办结

32

第二十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220003

昆吾南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北方向,有一个深约十几米、面积约二亩的大坑,里面堆满了垃圾。

经开区

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所述位于昆吾南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处大杂院内,大杂院北邻濮阳市特殊教育学校,东邻昆吾花园二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为濮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昆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院内确

有一个深约4米、面积约2亩的大坑,但坑内无垃圾堆存。

不属实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责成昆吾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乱堆乱倒垃圾杂物现象,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33

第二十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220004

1.清河头乡岳堤口村牌坊以南的北段沟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于此,呈灰白色。2.清河头乡岳堤口村牌坊以西沟渠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濮阳县绿园农场附近沟渠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多为不可降解类塑料。

濮阳县

水,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1.“清河头乡岳堤口村牌坊以南的北段沟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于此,呈灰白色”问题属实。该沟渠为岳堤口村自然沟渠,全长约100米,沟内存有雨水和生活污水,无工业和养殖业

污水排入,呈灰白色主要是雨水长期积存和生活污水排放所致。  

2.“清河头乡岳堤口村牌坊以西沟渠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属实。该沟渠为灌溉沟渠,东西走向,全长约300米,属于岳堤口村和刘思公村共同使用,由于河道改道、不能贯通,已失去灌溉作用。沟渠内有部分垃圾和废弃农作物秸秆。

3.“濮阳县绿园农场附近沟渠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多为不可降解类塑料”问题属实。该处位于绿园农场院内,因2021年夏季暴雨,周边大量垃圾被雨水冲至沟渠内。

属实

清河头乡政府将在该村建设一座三级沉淀池,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预计2022年3月底建成使用。

1月25日,清河头乡政府组织人员对清河头乡岳堤口村牌坊以西沟渠、濮阳县绿园农场附近沟渠所有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整改情况监督电话:0393-69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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