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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部分、第十二批部分、第十六批部分、第十八批部分)

来源:县政府办2022-03-03
浏览量:6353

序号

批次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第二批

D410900000000202112300003

濮阳县渠村乡后元村

1.东地黄河滩耕地红线上有一家养猪厂;

2.窑体拆除,窑渣依然在耕地红线上堆放;

3.在水渠、河沟露天燃烧秸秆。

濮阳县

大气,生态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渠村乡后园村“东地黄河滩耕地红线上有一家养猪厂”问题属实,其他两个问题不属实。

1.“东地黄河滩耕地红线上有一家养猪厂”问题。

举报件所述东地黄河滩耕地红线上养猪厂实为位于后园村村东的濮阳县双成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以养猪为主,法人为徐双成。该公司分为南北两个养殖区,共占地9亩,分别于2011年8月和2013年3月建成使用。经使用自然资源部国土调查云系统圈画,渠村乡后园村村东路路北养殖区(占地3亩)和村东路路南养殖区(占地6亩)地类均为设施农用地。现场调查时,两个养殖区已倒闭,处于废弃闲置状态。

2.“窑体拆除,窑渣依然在耕地红线上堆放”问题。

    所述窑渣为濮阳县新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拆除窑体的窑渣。根据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限期拆除砖瓦窑厂的工作提醒》和《关于立即清除黄河干流濮阳县段“四乱”问题的河长令》(濮阳市市级河长令第20号),2020年9月21日,濮阳县政府对该窑厂进行了全部拆除,并组织相关单位对窑厂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对土地进行了复耕。目前,耕地上种植了小麦,没有发现堆放窑渣现象。

3.“在水渠、沟渠露天燃烧秸秆”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园村水渠、沟渠内未发现有燃烧秸秆行为。

部分属实

针对“东地黄河滩耕地红线上有一家养猪厂”问题,渠村乡积极与濮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沟通。经濮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调查云系统圈画查看,路北养猪厂,2011年8月建设,占地大约3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将对该处养猪厂依法完善相关手续;路南养猪厂,2013年3月建设,占地大约6亩,地类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对该处养猪厂依法予以拆除,预计3月底前拆除完毕。

 

已办结

2

第十二批

D410900000000202201090004

台前县侯庙镇夹河村村南头,有一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的违法建筑,为绿色推拉门。有人在里面粉碎鸡毛进行加工,味道刺鼻,有恶臭,影响村民生活,希望进行调查处置。

台前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产生恶臭气体,无除臭处理设施。该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填报信息为2台袋式除尘器,实际为4台袋式除尘器,未及时变更登记表。台前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发现,该项目无用地手续,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基本农田问题正在立案。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车间内安装除臭污染防治设施后方可生产,每日对厂区及厂房喷洒除臭剂,有效控制车间内恶臭气体。2022年1月21日,该企业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

除臭喷淋塔设施于2022年2月28日安装完成。

已办结

3

第十六批

D410900000000202201130005

华龙区孟轲乡魏寨村西头(106国道与锦湖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有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位置有一水坑,夏天下大雨雨水排入水坑,气味较大。

华龙区

水,其他污染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所述地点位于绿城路北、106国道西。2017年,濮阳 市统一对106国道两侧“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由孟轲乡政府完成106国道两侧企业的取缔和住户的搬迁工作,同时将106国道东55米、西155米范围规划为绿化带,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绿化。现场核查时,该处实际绿化宽度为50米,剩余空地长期闲置并有垃圾堆存。在建造绿化带景观时就地取土使西侧形成一条带状洼地,2021年夏季降雨较多,雨水汇集形成面积约1千平方米的水坑。

属实

孟轲乡政府组织人员将该处垃圾进行整理分类,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建筑垃圾集中后全覆盖。

现已将该位置水坑中积水全部抽出,坑已基本填平。

已办结

4

第十八批

D410900000000202201150001

清丰县柳格乡前张家村,位于村东头一家家具厂,烤漆房,喷漆味道非常大,环评手续不全。因企业目前已放假,希望年后调查

清丰县

大气,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清丰县柳格乡前张家村,位于村东头一家家具厂”为清丰县金冠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家具2万件套项目,现场核查时,清丰县金冠家具有限公司已放假停产,公司周边无喷漆气味。该企业实际投资人娄荣达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均已回浙江老家过春节,无法进行详细调查。

 

部分属实

2022年2月2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执法人员对清丰县金冠家具有限公司进行跟踪调查,经查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有负责人和木工工段几名工人进行生产,喷漆和其它工段还未开工,厂房有稍许气味,未达到75%以上开工不具备检测条件。2022年2月25日,在各工段正常生产情况下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濮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按照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结果于2月27日正式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均在排放限值内,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整改情况监督电话:0393-69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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