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前县审计局关于县公安局2020、2021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2-12-30
浏览量:5957

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7月8日,对县公安局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开展侦查工作;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出入境管理工作、全县消防工作、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等。县公安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后勤装备股、法制室、出入境管理股、控告申诉股、科技通信股;设立13个直属机构,包括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警察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看护大队;10个派出机构,包括吴坝派出所、夹河派出所、打渔陈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孙口派出所、后方派出所、马楼派出所、侯庙派出所、清水河派出所、黄河派出所。全局现有人员778人,其中:在职民警231人,职工41人,辅警420人,离退休人员86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1.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期初余额17526441.52元,预算收入74770594.80元,预算支出76125125.91元,期末结余16171910.41元。

2.2021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期初余额16171910.41元,预算收入48414755.80元,预算支出64439654.11元,期末结余147012.1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台前县公安局提供的2020、2021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县公安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无预算列支、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和规范。

  1.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列支5745290.84元。

    (二)超预算列支4547986.71元。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

    (四)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37383.00元。

    (五)涉案车辆停车场管理不规范。

    (六)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七)车辆日常管理不规范。

    (八)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7283.00元。

    (九)差旅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2375.61元。

    (十)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十一)未制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县公安局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和领用管理,加强对涉案车辆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涉案车辆相关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节油制度进行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和事由,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补记固定资产,认真履行出差审批制度,完善考勤制度,按照考勤内容发放补贴,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监管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五、整改情况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县公安局对提出的审计意见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前县公安局依法向社会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