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审计局关于清水河乡人民政府2020、2021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2日,对清水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管理体制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清水河乡人民政府共设置7个党政机构,行政编制 27名;下设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4名。目前,实有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42人,机关工勤 1人。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二)清水河乡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上年结余结转700.07万元,拨入经费11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12万元,利息收入7.52万元,其他收入17.65万元,以前年度盈余调整5.5万元,经费支出1385.58万元,年末结余560.28万元。
2021年上年结余结转560.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55.47万元,利息收入4.29万元,其他收入23.86万元;经费支出1371.4万元,其他费用10.44万元,年末结余562.0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清水河乡人民政府提供的2020、2021年度账簿、凭证、电子数据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清水河乡人民政府经费收支情况,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杜绝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未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二)扩大开支范围1.96万元。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4.97万元。
(四)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1.84万元。
(五)未经政府采购58.39万元。
四、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台前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未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扩大开支范围、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未经政府采购等问题,要求清水河乡人民政府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清水河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清水河乡人民政府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清水河乡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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