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政办〔2023〕1号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政府办2023-02-12
浏览量:43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供给,激发全民健身热情,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全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3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体育强县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我县全民健身及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氛围更为浓厚,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改善,体育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我县全民健身工作整体水平保持全市先进行列,把体育强县、传统武术之乡、国家水上运动基地打造成台前新名片。

(一)全民健身素质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40%,城乡居民国民体质监测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合格以上达标率不低于93%,全县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低于全省数值,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85%。

(二)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全面建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城区、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6平方米,全县拥有占地30亩以上的体育公园超过3个,健身步道总里程超过300公里,体育场地数量超过450个。

(三)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加快“1+4”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实现县级“1+4”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努力扩大乡镇(街道)覆盖面。构建由“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组成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各类全民健身站点达到450个,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5名。

(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壮大飞翔房车、可祺时装、兰迪高尔夫用品等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引入第三方实现县体育中心产业化运营,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体育小镇、国家级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争取2025年县域体育产业增加值位居全市前列。

(五)培育品牌赛事。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台前特色的水上运动、传统武术项目,举办皮划艇、小型帆船、摩托艇、划龙舟、黄河健身徒步走、豫鲁两省武术邀请赛等赛事活动,并逐步发展成省内外知名的品牌赛事。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健身。全面完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建设任务,乡镇(街道)“双有”(室外多功能运动场、室内体育活动中心)健身场地设施覆盖率100%,新型农民体育健身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00%,新建社区居住区体育设施“双有”覆盖率100%,老旧小区改造体育设施配套率100%,街头小微健身园体育设施配套率100%,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100%。

——全面建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网络体系,高标准建成“全民健身综合馆、游泳馆”,全面完成市定目标,填补空白,补齐短板。乡镇(街道)和新建社区“双有”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老旧小区改造健身设施、行政村新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双有”行政村比例超过40%。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大力推动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重点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县占地30亩以上的体育公园超过3个,全县健身步道总里程超过300公里。大力推动小型体育综合体建设,中心城区、乡镇街头小微健身园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强力推动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田径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建设,极限运动场地、冰雪运动场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加快建设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场地。其中,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总数量超过10个,每万人足球场数量达到1块。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二)盘活公共体育设施资源,提升使用效益。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共享,鼓励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开放比例不低于90%。全县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等安全标准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丰富空间供给。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定期调查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闲置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屋顶、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非体育用地空间资源情况和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医疗卫生、商业、公共服务等非体育设施建筑资源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四)打造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赛事。积极开展国家体育总局号召的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并依托节假日,组织开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钓鱼、象棋、太极拳、传统武术、舞龙舞狮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城乡居民的参与度。

——每年举办县级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不少于2次,参加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总人次占常住人口不低于1%;每年举办县级全民健身单项赛事不少于10次;每年举办县级线上赛事活动或智能体育活动不低于3次。乡镇(街道)每年举办4次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其中至少包括1次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2次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日常参与社区体育活动人数占社区人口比例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五)重点发展四类运动项目

——发展“三大球”运动。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开展校园“三大球”活动,推动“三大球”赛事活动常态化,每项开展不少于1种常规赛事,定期按届连续举办。充分发挥体育协会作用,积极创办排球赛事,积极承办河南省业余足球“豫冠联赛”、河南省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和市级篮球、足球赛事活动,带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提升竞技水平。着力解决足球校园联赛拔高、团体项目中个体运动员评价、学校高水平专业教师(教练)招聘、二级以下裁判员审批等实际困难。

——发展极限运动。贯彻落实《台前县滑板轮滑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发展轮滑、街舞等运动项目,努力做好极限运动人才选拨和输送工作。

——发展冰雪运动。围绕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国家目标,大力开展群众冰雪运动,组织冰雪运动进社区、进商场、进景区、进家庭等活动,扩大直接参与冰雪运动的人口基数。支持冰雪运动进校园,发展青少年冰雪运动俱乐部,培训冰雪项目校园辅导员,培育和发展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冰雪),培养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梯队。不断扩大冰雪产业规模,大力发展冰雪体育旅游。

——发展水上运动。依托金堤河、引黄调蓄工程丰富的水资源优势,积极引入水上运动训练项目,开展皮划艇、小型帆船、摩托艇、划龙舟等水上特色运动项目,创建具有台前特色的水上运动品牌。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六)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质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的重要训练目标,加强学校体育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合理调整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

——培育全县青少年赛事体系。设立县学生(青少年)运动会,科学设置组别、合理安排赛制,精心组织实施。整合学校比赛,进一步扩大“县长杯”校园联赛范围和赛事影响力,组织举办青少年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比赛。发挥俱乐部作用,举办滑板、轮滑、乒乓球、跆拳道、街舞、武术等项目比赛。实施新周期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系列活动,让孩子们跑起来。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团县委

(七)积极开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积极举办职工体育赛事活动,定期按届举办县职工运动会,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台前县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工间健身制度,举办职工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比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广旅体局

(八)重视老年人体育。举办全县老年人健身大会,推进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逐步提高经常参加健身老年人数量。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体育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人体育可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

(九)重视特殊群体体育。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改善各类公共健身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农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妇联、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

(十)推动体育组织发展,激发全民健身活力。牢固树立运动是良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健身指导,让健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体育社会组织数超过1个,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3.5人,有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区比例不低于90%;县城区每万名青少年拥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不低于1个;开展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的中小学比例不低于40%。

——加快推进县级“1+4”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并逐步实现“1+4”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即:1个体育总会(或体总分会),4个人群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残疾人体育协会)。大力发展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社会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引导和督促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治理结构,丰富和完善会员体系及会员服务,持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构建政府行政监管、社会公众监督、体育社会组织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十一)引导体育消费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增强体育消费黏性。制定实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建立全民健身指标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普及科学健身、运动技能、体育文化等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健身体验,鼓励利用平台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提升体育赛事消费意愿。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工信科级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打造消费新业态,鼓励兴建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培育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活动。鼓励向社会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各乡镇(街道)

四、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工程。以国家级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全民健身综合馆、游泳馆为建设重点,高标准完成“两场三馆”建设。以台前县新区体育公园、健走步道、骑行道、足球场为建设重点,全面完成省市既定目标。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设施配置,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9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纳入建筑方案规划审查,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

(二)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工程。深入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努力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开展好5个全民健身活动:黄河健身徒步走活动、工间健身操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农村)活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好5个综合性运动会:全县综合运动会、水上运动会、全县职工运动会、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县老年人健身大会;发展好10个单项品牌赛事:龙舟赛、“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篮球系列赛、乒乓球系列赛、羽毛球系列赛、豫鲁两省武术邀请赛、健身气功大赛、太极拳大赛、广场舞大赛。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县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不低于5次。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

(三)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工程。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每年依托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组织开展以健康促进为主要目的的国民体质测定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合格以上达标率不低于93%。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基本实现公共体育场所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全覆盖,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做好科学健身方法的整理分类和权威发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科学健身指导。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年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活动,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合格率超过93%,优良率不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5次。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文明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落实要素保障

(一)优化体育用地供给。要将体育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1.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依法依规利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等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的健身设施,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

2.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或改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

3.优化供地方式。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体局

(二)落实税费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产业按3%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或组织捐赠财物,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等,并按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级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落实财政金融政策。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鼓励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体育产业给予必要支持。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拓展体育消费企业信贷业务和金融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统筹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支持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探索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行、县文广旅体局

(四)落实创新驱动政策。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研究和推广科学健身新项目、新器材、新方法,制定完善行业标准,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县工信科级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落实人才政策。实施科教兴体和人才强体战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大体育人才的引进、培养、扶持力度。在全省、市运动会、全省、市学生(青年)运动会上,对获得冠军、亚军、季军的教练员、运动员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5号)执行。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将体育事业经费、全民健身设施基本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将体育工作主管部门纳入各级规委会成员单位;将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健康台前、卫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将全民健身场地、场馆、设施网络建设纳入县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将全民健身设施重点项目与工业项目、城镇化项目一并纳入全县观摩;将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委营商办、县文明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