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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24〕46号关于同意县城区新增道路及县乡道路命名的批

来源:县政府办2024-09-13
浏览量:2808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对县城区新增道路及县乡道路命名的请示》(台民〔2024〕37号)收悉。为规范地名命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根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濮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关于对县城区新增道路及县乡道路命名方案。

特此批复。

附件:1.台前县城区新增道路标准名称

2.台前县县乡道路标准名称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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