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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苗口排水沟、刘口沟、白岭沟、张庄沟4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5-02-14
浏览量:1495

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台前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2014〕34号的要求,划定了台前县段苗口排水沟、刘口沟、白岭沟、张庄沟4条河道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表

河流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长度

管理范围

苗口排水沟

坐标:X:3975367.043

Y:385490.985

坐标:

X:3982317.141

Y:385373.240

7.1千米

左岸:河口向左3米;

右岸:河口向右3米

刘口沟

坐标:X:3979574.236

Y:389118.135

坐标:X:3980785.734

Y:391528.819

2.8千米

左岸:河口向左3米;

右岸:河口向右3米

白岭沟

坐标:X:3978115.859

Y:395475.547

坐标:

X:3984108.033

Y:397356.633

9.3千米

左岸:河口向左3米;

右岸:河口向右3米

张庄沟

坐标:X:3990065.626

Y:413337.854

坐标:X:3997189.179

Y:415673.757

7.7千米

左岸:河口向左3米;

右岸:河口向右3米

特此公告

附件:苗口排水沟、刘口沟、白岭沟、张庄沟4条河道管理范围公示图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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