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水旱灾害防御预警信息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河南省汛期为5月15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主要集中7月-8月。
一、雨量分级
小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4.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9.9;
中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5.0~14.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10.0~24.9;
大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15.0~2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25.0~49.9;
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30.0~6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50.0~99.9;
大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70.0~13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100.0~199.9;
特大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140.0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250.0。
二、暴雨来临时采取防范措施
1.汛期气候多变、突变、常会出现打雷闪电、大暴雨、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
2.经常收听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天气变化,了解掌握灾情预报预测,做好防洪自护。要认真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不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的地带避灾自护。
4.暴雨来临,关闭门窗,防止雨水扑入屋内,一旦进水立即关闭电源、天然气等设备。
5.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6.如住所可能出现严重水淹,应撤离居所,到安全地方暂避。
三、汛期防御避险基本知识
1.汛期出行,要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免在雷雨天气出行,或者选择绕避路线,远离河道、山区。不要在地下人行通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内涝高发地驻留,不要在积水路段行走,不要靠近有旋涡的地方,防止跌入水井、地坑。
2.居住在低洼地区的居民,可以提前筑高门槛或在门外放置沙袋,防止积水入侵。若积水进屋,要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3.养成汛期关注天气预报、预警的生活习惯,做到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好家庭防护准备,确保安全。
4.碰到险情有通信条件的,可利用通信工具向110或119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不要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顶。
四、降雨信息预警
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Ⅳ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一)蓝色汛情预警(Ⅳ级)
◎标准: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黄色汛情预警(Ⅲ级)
◎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进入暴雨戒备状态,市民应当关注暴雨最新动态;
2.防御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农村局部内涝、房屋进水、断电等灾害。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地点避雨。
4.检查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三)橙色汛情预警(Ⅱ级)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进入暴雨防御状态,依规启动防洪排涝应急响应,单位和个人(除应急、特种作业部门以外)暂停户外作业和活动;
2.地下商城、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仓库等地下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业主以及低洼、易受水浸地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四)红色汛情预警(Ⅰ级)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进入暴雨紧急防御模式,依规实施防洪排涝应急抢险救灾;
2.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在校学生应当服从校方安排,校方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3.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要迅速撤离;
4.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五、水旱灾害防御值班
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主要水利工程设施由专人值守,值班值守人员主要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带班领导及上级部门、同级防办,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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