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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发〔2025〕23号台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台前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5-07-20
浏览量:2018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2025年台前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7月20日

2025年台前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精神,全面加强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行为,彻底整治招生入学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综合研判本县人口变化、城镇化趋势等因素,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实时掌握县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应对。针对本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以及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因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两校或多校间招生片区完全重叠等情况确需重新优化调整的,做好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稳妥有序原则,在科学评估、审慎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就近入学合理诉求要审慎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招生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要在相邻片区就近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措施,为学生顺利升学提供帮助。

(二)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政策要求,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通过文化课笔试、测评、面试、面谈、简历筛选、个人视频音频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实施集团化办学的成员学校原则上执行原招生片区不变。新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三)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在台前县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要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五)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六)落实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在县城区范围内自由择校。

(七)全面推行“教育入学一件事”。支持各义务教育学校接入省级“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提供便利。对于确需补充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的学生,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学校要提前明确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简化入学报名材料,优化复核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做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要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抓实抓好。县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本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各学校要细化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保障学位供给,实现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实时掌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变化情况,开展学位供给情况分析,确保学位供需平衡。有效防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各学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要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每个环节风险隐患研判、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研究应对措施,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同时做好招生季防诈骗宣传,严厉打击招生诈骗和虚假宣传行为,指导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安排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签署规范招生承诺书,加强招生人员廉洁招生教育,强化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进全流程、全环节、全人员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在全县营造严肃招生、规范招生的主基调。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加强招生监管,强化督导问责。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对于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8月20日前要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8月25日前全县如期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工作。9月26日前,要全面总结本学校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书面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鹿寿军0393—2215171

工作邮箱:lsj2215171@126.com

附件:台前县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 长:孔祥涛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长振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新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岳彩凯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淑娟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典磊 县教育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庆年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田春芳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红民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郭锡鹏 县教育局教师与职业民办教育股负责人

王玉春 县教育局党建办公室正股级干部   

鹿寿军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级干部

工作组专责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和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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