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210号,以下简称《规定》),做好2026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向县司法局报备。
五、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六、县委县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要对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026年4月7日
附 件:台前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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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决策时间 |
是否听证 |
|
1 |
台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
县发改委 |
第二季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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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修改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是 |
|
3 |
台前县“十五五”全民健康促进规划 |
县卫健委 |
第四季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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