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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3〕5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李龙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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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

  7月30日,接到市督查局《关于群众李龙给市长赵瑞东的来信》(濮督查〔2013〕1509号)后,我县高度重视,副县长张硕周安排县住建部门组成调查工作组,对李龙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李龙,于2013年在盛世龙鼎社区订购房1套,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因反映人所留联系方式不实,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其它情况不详。

  二、反映主要问题

  盛世龙鼎开发商证件不全,属违法售房,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开发商却以已经签订定房协议为由拒绝退还2万元订金。

  三、调查落实情况

  7月31日,调查工作组到盛世龙鼎开发公司进行调查,调查发现盛世龙鼎开发商证件不全,存在违规收受购房人订金行为。调查工作组随之约谈了该公司总经理乔明振,严令其立即停止违规收受购房人订金行为,并将购房人所交定金退还。该公司总经理乔明振承诺按上述要求执行。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开发商进行严肃处理。

  为防止其它居民发生购房风险,县住建局已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小区在县电视台及台前建设网进行了公示,以防购房者财产遭受损失。另外,县房管中心将加大对无证小区擅自售房的查处力度,力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使我县居民能买上放心、满意的住宅。

  四、办结情况

  因反映人李龙所留电话不实,我县工作人员未能将办理结果向反映人进行反馈,我们将会通过其它方式积极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进行反馈。此问题已办结。

  特此报告。

  调查人:  李秋玉   县住建局房管中心主任   13939307715

  闫化春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15893233799

  2013年8月7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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