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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3〕74号台 前 县 人 民 政 府关于同意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4、A05、A11、D06号地块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3-10-05
浏览量:803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4、A05、A11、D06号地块的请示》(台住建〔2013〕37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下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位于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北侧、百顺路南侧、长财路西侧、长庆路东侧的A04和A05号地块;2、位于西环路东侧、凤台大道南侧、兴工路北侧、长庆路西侧的A11号地块;3、位于恒润路南侧、南环路北侧、永泰路西侧的D06号地块。你局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案要求有序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县城区土地利用率。

  此复。

  2013年9月30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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