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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4〕9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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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 

学校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监督检查,消除各类隐患,从严从细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化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排查工作要细致深入,不留空档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校建立台账,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各学校建立和完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并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制,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保持所有楼梯和通道的通畅,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进行晚自习点名和定时查铺。

(三)加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凡组织学生开展文艺、庆典,或到校外参观、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必须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并严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种活动。 

(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门要对各学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纳入检查重点。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定期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公共生活和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加强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高功率用电设备。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校内食堂、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校饮食卫生、食堂设施设备,以及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留验符合卫生标准。要严格实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严禁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现象发生。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达不到卫生防疫标准的食堂、小卖部要督促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坚决取缔。 

(六)加强学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乘车安全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禁止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及货车、农用车接送学生等违规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公安、卫生、文广、环保、安监、住建、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工作职能,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游戏厅、棋牌室等场所,加强学生上下学、晚自习等重要时段的治安巡逻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加强学生假期安全管理。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家长配合,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交通和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安全日常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稳定。教育、公安、卫生、文广、环保、安监、住建、工商等部门要明确学校安全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稳定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做好组织抢救、社会稳定等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凡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要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凡因失职、渎职导致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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