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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4〕4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占用教职工编制专项治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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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142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彻底解决教职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开展好占用教职工编制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县直系统牵头单位要认真传达《台前县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督促系统各部门落实到位。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二、协调配合。县委编办负总责,要集中人员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县教育局负责提供教职人员名单,为核查做实基础工作。县人社、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搞好配合。县直其他单位要按照系统牵头单位的会议要求抓紧组织落实,同时做好被清退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严禁发生信访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三、明晰责任。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教职人员编制管理,严禁严防教职人员外调,稳定整体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要杜绝混编混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县直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务于1130日前完成借调教职人员的清退任务;凡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专项治理任务的部门,在电视台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综合考评中扣减分数。截至121日,县财政局要按照县委编办、县教育局提供的未能如期到位教职人员名单,一律停发工资。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不到岗的借调人员,该谈话的谈话,该开除的开除。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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