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颁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16
浏览量:10724
事项名称:
《收费许可证》颁发
设定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
申请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财物独立核算、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
有直接收费行为,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的收费点。
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⑴签字盖章的《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⑵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⑶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⑷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
⑸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15个工作日,日常办理5个工作日,全省统一集中换发不超过法定时限
联系电话:2211391
办理流程:
《收费许可证》颁发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