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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许可证》颁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16
浏览量:10724

事项名称:

《收费许可证》颁发

设定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

申请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财物独立核算、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

有直接收费行为,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的收费点。

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⑴签字盖章的《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⑵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⑶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⑷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

⑸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15个工作日日常办理5个工作日,全省统一集中换发不超过法定时限

联系电话:2211391

办理流程:

《收费许可证》颁发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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