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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16
浏览量:10518

事项名称:

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

设定依据: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收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3、收费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相关资质证照等;

4、申请收费的标准或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的理由、幅度、收费范围,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5、成本核算的相关资料(或成本监审报告),包括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预算情况;

6、对相关收费对象的影响;

7、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成本监审、召开论证听证会、其他部门审定、市政府批准等环节时间)

联系电话:

0393-8507692

办理流程:

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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