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
事项名称:
省授权县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
设定依据: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收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3、收费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相关资质证照等;
4、申请收费的标准或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的理由、幅度、收费范围,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5、成本核算的相关资料(或成本监审报告),包括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预算情况;
6、对相关收费对象的影响;
7、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成本监审、召开论证听证会、其他部门审定、市政府批准等环节时间)
联系电话:
0393-8507692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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