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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16
浏览量:11198

事项名称: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办理材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5、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期限2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202299

办理流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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