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砍伐县道、乡道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政许可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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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更新砍伐县道、乡道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材料:(一)主要理由及内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关单位的审批文件或者相关协议;更新砍伐的理由与用途。
(二)地点。所在公路名称、桩号、方位;与公路、公路用地的间距;现场平面示意图。
(三)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时间。砍伐、补种时间。,
(六)补种措施,或补偿数额。挖掘、占用、利用、损坏公路的赔补偿数额。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85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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