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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登记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0
浏览量:10321

事项名称: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登记

设定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2号)、公安部下发的《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8、11、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申请条件: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

办理材料: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所属网络、入网时间、服务种类、服务性质、网络概况、IP选址范围等;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所属网络、入网时间、服务种类、服务性质、网络概况、IP选址范围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地点:台前县公安局701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期限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0393-8848018

办理流程: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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