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
设定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全县范围内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材料:1、建设单位:
A、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证件(加盖公章);
B、工程施工合同
C、监理合同;
D、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开工前拨付不
小于基本费的70%);
2、监理单位:
A、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B、监理单位派遣监理部人员、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3、施工单位:
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含专业、劳务分包企业);
B、中标通知书;
C、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附各类人员有效证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等,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公章);
D、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加按指纹);
E、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F、施工组织设计;
G、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如:现场临时用电、大型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并附监理单位审批单);
L、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M、机械设备备案资料;
N、其它有关资料;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1、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勘验现场并审查完毕,对审查合格的直接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不合格的下达审核告知书。
联系电话:8507602
办理流程: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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