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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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一)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和个人。
(二)申请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当地中有固定生产场地。
(三)有水产苗种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办理地点:台前县新区纬六路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许可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时限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061671
办理流程: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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